十二月七日上午八点半,菲尔丁法官的法庭坐满了对来自锅炉的热气心存感激的市民。他们将潮乎乎的外套留在衣帽间,但头发、裤子、鞋靴和毛衣上依然带着雪的味道。艾德·索姆斯将暖气又调高了些,因为陪审团主席反映住在友睦港饭店的几位陪审员夜里受冻了。倒霉的暖气片发出痛苦的呻·吟,狂风在窗外怒吼,害得他们彻夜未眠。陪审团主席说他们被安置在二楼,上床之前他们就猜测,这场暴雪会使审讯中断。暴风雪在饭店外肆虐,他们大部分人都没能睡着,缩在被窝里瑟瑟发抖。
艾德·索姆斯为此向陪审员们深表歉意,告诉他们休息室里有咖啡壶,欢迎他们在休庭时取用——咖啡是热的。像前一天一样,他给他们指出了茶橱的位置,里面有十四个咖啡杯,挂在青铜挂钩上,以及糖罐,但没有奶油,他表示抱歉,希望他们将就一下,因为皮特森杂货店的奶油都卖光了。
陪审团主席表示他们已经准备就绪,于是艾德·索姆斯领他们进了审判室。记者们也各自落座,被告被带了进来。伊林诺·窦可思在速记机前坐下。艾德·索姆斯让全体起立,然后卢·菲尔丁法官从内室出来,旁若无人地大步走向法官椅。他像往常一样,看上去铁面无私。他用左拳支撑着脑袋的重量,冲阿尔文·胡克斯点点头。“新的一天,”他对他说道,“但还是你的时间,公诉人。开始吧。传你的证人出庭。”
阿尔文·胡克斯站起来谢过菲尔丁法官。他看来精力充沛,胡须刮得很干净,肩线笔挺的哔叽呢西服十分合体。“请斯特林·惠特曼医生出庭。”他宣布,然后旁听席上一个大家以前都没见过的男子站了起来,走过矮门,走到证人席前,在那里跟着艾德·索姆斯起了誓。他个子很高,至少有六英尺五英寸,对于他身上的衣服来说,他块头太大了,衬衣的袖子露了一大截在外面,外套紧勒着胳肢窝。
“惠特曼医生,”阿尔文胡克斯说道,“感谢你在这样的上午克服各种困难前来作证。据我所知,只有少数内陆人敢搭六点二十五分这班渡轮过海来圣佩佐岛——是不是,先生?”
“是的,”惠特曼医生答道,“只有六个。”
“冒着这么大的暴雪坐船很吓人。”阿尔文·胡克斯补充道。
“是的。”惠特曼医生重复道。
他的体形对证人席来说也太大了,他站在里面就像一只鹤或鹤被硬塞在柳条箱里。
“惠特曼医生,”公诉人问,“你是一名血液科医生,任职于安纳柯蒂斯综合医院,是吗?我说得对吗?”
“对。”
“你在那里工作多久了?”
“七年。”
“医生,在这期间,你工作的性质和内容确切地说是什么?”
”我做了六年半的血液科医生。严格地说,就是一名血液科医生。”
“一名血液科医生,”阿尔文·胡克斯问,“血液科医生具体做些什么?”
惠特曼医生挠了挠后脑勺, 又在眼镜左腿的上方和下方挠了挠。“我专攻血液病理学和治疗学,”他说,“主要是血液的化验和分析,为主治医生提供参考。”
“我明白了,”阿尔文·胡克斯说道,“简单地说,过去六年半时间里,你的工作就是化验血液,并对化验的结果进行分析,是这样吗,医生?”
“可以这么说。”斯特林·惠特曼说道。
“很好,”阿尔文·胡克斯说道,“那么,惠特曼医生,考虑到你已经有了六年半的工作经验,我们是否可以更确切地说你就是血液化验方面的专家呢?你能说你在……比如说确定人的血型方面,已经达到了专家的水平了吗?”
“当然。”斯特林·惠特曼说,“血型是……是最基本的。判断血型——对任何血液科医生来说都是一项基本技能。”
“好的,”阿尔文·胡克斯说道,“今年九月十六日夜晚——深夜——本县治安官给你带去了一把鱼叉,是不是?他请你化验一下他在上面发现的血迹,对吗,惠特曼先生?”
“是的。”
阿尔文·胡克斯扭过头看着艾德·索姆斯;艾德将那把鱼叉递给他。
“惠特曼医生,”这位公诉人说道,“我现在要给你看的东西是已经得到认可的4-B号证物。请你仔细看看。”
“好的。”斯特林·惠特曼答道。
他接过鱼叉,仔细验看——一把长柄鱼叉,一端装着带倒刺的铁钩,柄端贴着“认可”的标签。
“好了,”他说,“我看过了。”
“很好,”阿尔文·胡克斯说,“你认得这把鱼叉吗,惠特曼先生?”
“认得。这就是九月十六日晚上莫兰治安官带来的那把。上面有血迹,他让我化验一下上面的血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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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尔文·胡克斯接过鱼叉,放在陪审员可以清楚看到的证物桌上。然后他从他的公文堆中抽出一个文件夹,回到证人席旁。
”惠特曼先生,”他说,“我现在给你的是要向法庭提交的第5-A号证据。请告诉我你是否认得它,是否可以告诉法庭它是什么?”
“可以。”斯特林·惠特曼说,“这是我出具的检验报告。是我在莫兰治安官给我那把鱼叉之后写的。”
“请再仔细看看,”阿尔文·胡克斯说,“它现在和你当时写的是一模一样的吗?”
惠特曼一页页地翻看了一下。“是的,”过了一会儿他说,“看上去是一样的。没错。”
“上面的签名是你的吗?”
“是的。”
“谢谢你,医生。”阿尔文·胡克斯说着拿起文件夹,“法官大人,我请求法庭接受5-A号证据。”
内尔斯·古德莫德森清了清喉咙,说道:“不反对。”
卢·菲尔丁宣布其为证据。艾德·索姆斯利落地在上面盖了个章。然后阿尔文·胡克斯又将它递给了斯特林·惠特曼。
“好了,”他说,“惠特曼医生,我现在给你的是已经得到法庭认可的第5-A号证据:你出具的关于这把鱼叉上的血迹的化验报告。你可以向法庭简单陈述一下你的发现吗?”
“当然。”斯特林·惠特曼说道,一边拉了一下让他很不舒服的衣袖,“第一点,莫兰治安官给我的鱼叉上的血迹是人血,它对人类抗体表现敏感。第二点,是我们所说的B型阳性血型,胡克斯先生。这个我在显微镜下看得很清楚,很容易判断。”
“还有其他重要的内容吗?”阿尔文·胡克斯问。
“有。”斯特林·惠特曼答道,“治安官让我查一下我们医院的记录,看看一个叫小卡尔·海因的渔民的血型。我查了。我们都是有记录存档的。战后海因先生生病时来过我们医院,所以我们有他的就医记录。我查过之后将情况都写在我的报告里了。海因先生的血型是B型阳性。”
“B型阳性血型。”阿尔文·胡克斯说道,“你是说死者的血型和鱼又上的血迹的血型吻合?”
“是的,”斯特林惠特曼答道,“它们是吻合的。”
“但是惠特曼先生,”阿尔文·胡克斯又问道,“一定有很多人都是B型阳性血型。你能确定那血迹就是卡尔·海因的吗?”
“不,”惠特曼医生说,“我不能。但是我得说B型阳性血型是一种相对少见的血型。数据显示很少见。十个白种男性中至多一个。”
“每十个白种男性中一个?不会超过这个概率吗?”
“不会。”
“我明白了,”阿尔文·胡克斯说,“十分之一。”
“没错。”斯特林·惠特曼说。
阿尔文·胡克斯从陪审团成员面前走过,走近被告席。“惠特曼先生,”他说,“这位被告人名叫宫本天道。我想知道他的名字在你的报告中出现了吗?”
“出现过。”
“与哪方面有关?”阿尔文·胡克斯问。
“嗯,治安官让我也查了他的记录。他问我在查卡尔·海因的记录时,能不能将宫本的记录也调出来。我按他说的做了。我发现宫本也有几次就医记录。宫本天道参军时的记录上写的是O型阴性:他的血型是O型阴性。”
“O型阴性吗?”阿尔文·胡克斯问。
“是的,没错。”
“但莫兰治安官带给你的那把鱼叉,也就是他搜查被告的渔船时发现的那个鱼叉,也就是刚才你拿在手里的那个鱼叉,上面的血迹却是B型阳性,是不是,医生?”
“是的,是B型阳性。”
“所以鱼叉上的血迹不是被告的?”
“不是。”
“也不是鲑鱼的?”
“不是。”
“它不是鱼血,也不是别的什么动物的血迹?”
“不是。”
“它和死者,也就是小卡尔海因先生的血是一个血型?”
“是的。”
“谢谢你,惠特曼先生。我的问题问完了。”
内尔斯·古德莫德森颤巍巍地站起来,走过去盘问斯特林·惠特曼。今天是第二天,到今天上午的时候,记者们已经存心要看他的好戏了。每次他清喉咙或者艰难笨拙地站起来或坐下去时,他们都会相视一笑。他穿着吊带裤,已经老态毕现,眼眶深陷,一只眼睛已经失去了视力,喉部的胡子也没刮干净——粗糙、皱巴巴、略带粉色的皮肤上残余着一些稀疏的银色胡茬。不过,虽然内尔斯·古德莫德森有时候似乎可笑,但是当他从他们面前经过,让他们近距离地看清他太阳穴处的脉搏,以及视力还好的那只眼睛里深邃的目光时,他们还是有点儿肃然起敬。
“好的,”内尔斯说道,“惠特曼医生,阁下。介意我问你几个问题吗?”
斯特林·惠特曼表示完全不介意;他就是为此才来圣佩佐岛的。
“好的,那么,”内尔斯说,“关于这把鱼叉。你说你在上面发现了血迹,是吗?”
“是的,”斯特林·惠特曼答道,我是这么说过。”
“这个血迹,”内尔斯说,“确切地说你是在什么地方发现的呢?”他拿起鱼又,将它递到证人面前。“在哪个位置,惠特曼医生?柄端?还是钩子好?”
“柄端,医生答道,“这一端,”他用手指了指,“不是钩子那端。”
“这儿吗?内尔斯将手放在上面说道,“你在这个木柄上发现了血迹?”
“是的,血迹渗透到木头里面去了吗?”内尔斯·古德莫德森问,“这种木头不是会将血吸进去吗,医生?”
“是的,渗进去了一点点。”斯特林·惠特曼答道,“不过我还是采集到了一些血液标本。”
“怎么采集的呢?”内尔斯问,仍然将鱼叉握在手里。
“刮下来的。对于干了的血迹都是这么做的。必须用刮的办法。”
“我明白了。”内尔斯说,“你用刀片刮的吗,医生?”
“是的。”
“你将它刮在显微镜载片上?然后将载片放到显微镜下?”
“是的。”
“你看到了什么?血和木屑?”
“是的。”
“还有别的东西吗?”
“没有。”
“什么都没有。只有血和木屑?”
“是的。”
“医生,”内尔斯·古德莫德森说,“鱼叉上一点儿骨头屑、头发丝或是一丁点儿的头皮都没有吗?”
斯特林·惠特曼坚定地摇摇头。“没有,”他说,“只有我刚才说的那些。我已经说明了,也在调查报告中写明了。只有血和木屑。”
“医生,”内尔斯说道,“你不觉得奇怪吗?如果这把鱼叉真的被用来攻击一个人的头部的话,它上面不应该留下一些什么证据吗?比如说,几缕头发?或者几片头骨碎片?或者一点儿头皮?那些不是通常和头部创伤有关的东西吗,惠特曼医生?那些证据可以让某器具有被用作造成头部创伤的凶器的嫌疑,不是吗?”
“莫兰治安官让我做两个血液检验,”证人说道,“我只是照做。我的结论是——”
“是的是的,”内尔斯·古德莫德森打断他,“这个你先前已经说过了。鱼叉上的血迹是B型阳性:没人怀疑这一点,医生。我想知道的是,就你所知,你,过去六年半的时间,你都在显微镜下观察血液,这是你的饭碗,如果这把鱼叉是造成头部创伤的凶器的话,你应该会在上面看到血迹的同时,也看到头发、头骨或头皮之类的东西,是吗,医生?这样不是很符合逻辑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