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卷 七、莽和尚

发布时间: 2019-12-03 22:4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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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娃的苹果”这座有名的酒店坐落在大学城里,小轮街和旗手街交角之处。这是底楼的一间大厅,相当宽敞,非常低矮,穹隆的中央落拱点支撑在一根粗壮的黄色木头柱子上。摆满了桌子,墙上挂着闪亮的锡酒壶,随时酒客满座,有大量的妓女,临街是一排玻璃窗,大门旁有一架葡萄藤,门楣上有一块哗哗直响的铁板,安在铁轴上迎风转动,上面画着一个苹果和一个女人(103),已经被雨水淋锈了。朝向街道的这么一种风信鸡就是招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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暮色苍茫。街口已经黑了。烛火通明的酒店远远发射光芒,像是黑夜里的一座打铁炉。可以听见碰杯、嚼食、叫骂、吵架的声音从几处破玻璃里逸出。透过酒店门窗玻璃上蒸腾的水汽,只见百来张模模糊糊的面孔蠕动,不时发出一阵轰笑。行人蝇营狗苟,匆匆经过这喧闹的窗前,未及一顾。偶尔,有那么一个衣衫褴褛的小男孩跑来,踮起脚尖,够着窗口,向酒店里面叫嚷,唱出当时的人们用来嘲笑酒鬼的古老儿歌:“酒鬼,酒鬼,跳下水!”

这时却有一人,不受一切干扰,自在嘈杂的酒店门前徘徊,不断向里面探望,一刻也不离去,就像一个哨兵守着岗位。他身披斗篷,遮齐鼻子。这领斗篷是他刚才在“夏娃的苹果”附近的估衣店买的,可能是为了挡挡三月夜晚的风寒,但也可能是为了遮住里面的服装。他不时停步,站在带铅丝网眼的混浊玻璃窗前,谛听,注视,跺着脚取暖。

终于,小酒店的大门开了。这似乎是他所等待的。出来的是两位酒客。门里透出的烛光一时间映红了他们那快活的面庞。披斗篷的人躲进街对面的一座门道里,监视着动静。

两酒客之一喊道:“角和雷!快七点了,我约会的时间到了!”

ala verba habitat(104);我住在若望面包卷街(in vico Johannis-Pain-Mollet)。您比独角帽还角,如果您把我的住址说反了。大家都知道,骑过一次熊的人什么都不怕,可是您把鼻子冲着糖果,就跟市医院里的圣雅各似的(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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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翰,好朋友,您醉了!”那一位说。

约翰摇摇晃晃地回答:“随您怎么说吧,孚比斯,反正已经证明:柏拉图侧面像只猎狗。”

读者大概已经猜到这两位是咱们的老朋友:卫队长和大学生。躲在阴影里窥视的那个人似乎也认出他们来了,因为他缓步跟踪,尽管大学生彳亍而行,使得卫队长也行走得曲折绕弯——虽然卫队长饮酒向来海量,头脑子始终保持着冷静。斗篷人仔细谛听,抓住了以下有趣谈话的大概:

“妈的!您走直点看看,大学生先生!您知道我得走了。现在都七点了。我要去跟女人幽会!”

“凭我奶奶的疣子发誓,约翰,您是过于拼命地胡说八道啦!……等一等,约翰,您还剩多少钱?”

“董事长先生,没错,小屠场(parva boucheria)。”

“约翰,我的朋友!您知道,我约好了那个小妞儿在圣米歇桥头相会,然后我只好把她带到桥头那个开客栈的法路岱老婆子那里去,得付房钱哩。那个长白胡子的老婆娘是不肯让我赊账的。约翰,我求求您!神父钱包里的钱难道都喝光了?您一个巴黎币也不剩了?”

“过去的时光过得不坏,知道这一点,等于是餐桌上喷香有味的佐料。”

“活见鬼!别胡说八道了!鬼约翰,告诉我,是不是还剩点零钱?拿出来,上帝,否则我就要搜你身上了,哪怕您像约伯一样是个大麻风,像恺撒一样浑身是癣!”

“先生,加利亚希街一头通向玻璃厂街,另一头是织布厂街。”

“得了吧,好朋友约翰,我可怜的伙伴,加利亚希街,好,很好!可是,看在上天的份上,醒醒吧!我只要一个巴黎苏,可以睡七小时哩。”

“轮回曲别奏了,听我唱一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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孚比斯叫道:“好了,反基督的学生,让你妈的肠子把你绞死!”他使劲把醉了的约翰一推,大学生就势靠在墙上滑下去,软绵绵地躺倒在菲利浦-奥古斯都街路面上了。酒鬼们总是有同情心的。孚比斯受这种同情心残余的驱使,用脚尖推动约翰,让他滚到穷人的枕头上去,也就是说,上天有意安排在巴黎各个角落里的、有钱人轻蔑地斥之为“垃圾堆”的那个东西上去。卫队长让约翰的脑袋枕在白菜梗堆成的一个斜坡上,顿时约翰以美妙的上次低音打起鼾来。可是,队长心里的不满并没有消除,说道:“要是魔鬼的车子从这里经过,把你捡了去,那你是活该!”他对沉睡的神学生说,说着,径自去了。

斗篷人一直跟踪着他,这时走上前来,在鼾卧的学生身旁站住,仿佛心绪纷乱,拿不定主意,随后,长叹一声,跟在卫队长后面走了。

让我们也像他们那样丢下约翰躺在那里受美丽星光的照料(107),读者如果愿意,也跟在他们后面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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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队长孚比斯走进拱廊圣安德烈街的时候,觉察到后面有人钉梢。他偶一回头,只见有个什么黑影在他背后沿着墙壁爬行。他停,它也停;他走,它也走。他倒不太惊慌。他心中暗想:“管他呢!我反正没有钱!”

ficulnus(108)中普里阿普斯痛苦地抱怨的那种侮辱。他每次干得都很起劲,连塑像下面的铭记Eduensis episcopus(109)也差不多被他搞掉了。这一次,他又像往常那样在塑像前停下了脚步。街道上正好一个人也没有。当他漫不经心地把靴勾子(110)重新扣起来的时候,四处一看,只见那个黑影缓缓走过来,步子很慢,卫队长完全来得及看清楚这个人影披着斗篷,戴着帽子。那影子走到他身边,停住脚步,呆立不动,赛过贝特朗红衣主教塑像。然而,这个人影瞪着眼睛注视孚比斯,两眼闪烁着猫的瞳仁在夜里发射的朦胧的磷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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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队长素性勇敢,手握长剑,本不在乎个把毛贼。可是,这是个行走的石像,是个石化的人,他就心里直发毛了。当时世上流传着许多关于夜里在巴黎街头游荡的“莽和尚”的莫名其妙的传说,这时他都模模糊糊地回想起来了。他直愣愣地呆立了几分钟,终于强露笑容,打破沉默:

“先生,如果您像我所希望的,是个强盗,您抢劫我等于是鹭鸶啄核桃。我是破落户子弟,先生。请您另寻高明吧!这所学校的小教堂里有上等的木头十字架,是银子镶的哩。”

影子把手伸出斗篷,一把抓住孚比斯的胳臂,势如鹰爪搏击。同时,影子开言道:“孚比斯·德·夏多佩队长!”

孚比斯说:“见鬼!您还知道我的名字!”

“我不但知道您的名字,”斗篷人说,声音宛如从坟墓里发出来的,“还知道您今晚有个约会。”

“是呀,”孚比斯回答,目瞪口呆。

“是七点钟。”

“还有一刻钟。”

“在法路岱老婆子那里。”

“正是。”

“是那个在圣米歇桥开客栈的。”

“照经文上的说法,大天使圣米歇。”

“你这个淫秽的人!”鬼影低吼道:“是跟一个女人?”

“Confiteor(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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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的名字?”

“叫爱斯美腊达,”孚比斯轻飘飘地说。

他那股子轻浮劲又逐渐上来了。

听到这个名字,影子的铁爪狂暴地摇晃孚比斯的胳臂。

“孚比斯·德·夏多佩队长,你撒谎!”

卫队长脸气得通红,往后一蹦,极其猛烈,挣脱了握住他胳臂的钳子,神色高傲,伸手握住剑把,而斗篷人面对着这样的狂怒,仍然阴沉而静立不动,——谁要是这时看见这些,一定会大为惊恐。这好像是唐璜和石像的搏斗(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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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和撒旦!”队长叫道,“这样的指责,咱姓夏多佩的耳朵里从来没进去过!你敢再说一遍(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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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撒谎!”影子冷冷地说。

卫队长咬牙切齿。什么莽和尚,什么鬼魂,什么迷信奇谈,这时统统忘得一干二净。他看见的现在只是一个人和给予的侮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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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这好极了!”愤怒使他嗓音哽塞,他吃吃地说。他拔出剑来,随后嗫嚅着——因为人愤怒的时候也会像恐惧的时候一样浑身打战:“来!快!上呀!剑,交锋!血染黄尘!”

然而,对方纹丝不动。影子看见对手摆开架式,准备冲刺,便说:“孚比斯队长,”声调中透露出痛苦,“您忘了您的约会!”

孚比斯这样的人的狂怒就像是奶油汤,只要一滴冷水就可以立刻止住沸腾。这么简简单单的一句话就使他放下了手中寒光闪闪的剑。

那人又说:“队长,明天,后天,一个月,十年之后,您都可以找到我准备割断您的咽喉;可现在您先去赴约会吧。”

“真的,”孚比斯说,仿佛他想找个台阶下来,“一次约会中既碰到剑,又会到姑娘,这倒挺妙;我看不出为什么为了一个就得丢弃另一个,既然两者可以得兼。”

他把剑插入鞘。

“去赴您的约会吧,”陌生人又说。

孚比斯相当尴尬地回说:“先生,非常感谢您的盛情。确实,明天总有时间,尽可以咱俩互相砍杀,把亚当老爹给咱们的皮囊戳它几个透明窟窿。我感谢您允许我再快活一刻钟。我倒真希望把您戳翻到阴沟里,同时还赶得上去跟美人儿玩玩,特别是因为幽会的时候让女人稍等一等是很神气的事儿。不过,我看您这个人挺‘帅’,再说,把这局牌放到明天去打更为稳妥可靠。所以我还是去幽会吧。您知道的,是七点钟。”说到这里,孚比斯挠挠耳朵,又说:“噢!上帝的角!我倒忘了!我身上一文钱也没有,付不了破房钱,鬼老婆子还要先给钱后睡哩。她是不信任我的。”

“给,拿去付房钱!”

孚比斯感觉到陌生人冰凉的手把一大枚钱币塞进他的掌心。他禁不住捏住了钱,还把那人的手握了握。

他叫道:“好上帝!您可真是个乖孩子!”

那人说:“一个条件:您得证明我说错了,而您说的是真话;您把我藏到什么角落里,让我能看见那个女人究竟是不是您说的那位。”

孚比斯说:“哎,我无所谓,我们要在圣玛塔开房间,旁边有个狗窝,您可以躲在里面随便看。”

“好,走吧,”影子说。

“为您效劳,”队长说,“我不知道您是不是魔鬼先生的化身。不过,今晚咱俩是好朋友。明天我还债:钱和剑一齐付!”

两人急速前奔。几分钟之后,听见脚下河水声,说明走上了圣米歇桥(当时桥上有很多房屋)。

孚比斯对伙伴说:“我先带您进去,然后去找美人儿,她约好在小堡附近等我的。”

那人不置可否。从两人并肩同行开始,他一句话也没有说过。孚比斯走到一扇矮门前,拼命捶门。门缝里透出了亮光。

“谁?”一个牙齿漏风的声音说。

“上帝的身子!上帝的脑袋!上帝的肚子!”队长回答。

门立即开了。来人看见门后是一个老太婆,提着一盏老油灯:这个老家伙提着油灯直打战。老太婆弯腰曲背,衣衫褴褛,脑袋直晃,两只小眼睛窟窿,头上裹了一块破布,到处是皱纹:手上、脸上、脖子上都是;牙龈下面的嘴唇窝了进去,嘴巴周围尽是一撮撮白毛,看上去就跟猫胡须似的。

屋里面残破衰败一若其人。白垩的墙壁,顶棚上梁柱黝黑,壁炉坍塌,任何角落里都是蜘蛛网,破屋中央是几张缺腿少衬的桌凳,一个龌龊的小孩在尘土里玩耍,顶里面是一座楼梯,其实只是一张木头梯子,通向顶棚上的一个盖板洞。

进入这个猪窝的时候,孚比斯的那个神秘同伴扯起斗篷,遮到了眼皮子底下。这当儿,卫队长一边破口大骂,一边赶忙——像尊敬的瑞尼埃(114)所说:“晃动阳光灿烂的一枚埃居”。

“圣玛塔房间,”他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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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太婆恨不得把他供起来。她把金币——就是黑斗篷人刚才给孚比斯的那一枚——塞进抽屉。她刚一转身,那个在尘土里玩耍的披头散发、破衣烂衫的小男孩马上敏捷地跑到抽屉跟前,攫去金币,换上从柴禾棍上扯下的一片枯叶。

老太婆连声唤两位老爷,请他们跟她走。她自己先上了梯子。登至楼上,她把油灯搁在一口大木箱上。孚比斯俨然这里的常客,也不拘礼,自己打开一道房门,里面是一间小黑屋。他对伙伴说:“请进去吧,亲爱的。”斗篷人也不答话,径自走进去。门也就关上了。他听见孚比斯在外面插上了门闩,过了一会跟老太婆一同下去了。灯光也没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