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我忸忸怩怩不吭声,父亲脸上露出一丝不悦:
“又要书?浅草的商店街有卖过年舞狮一样的那种玩具狮子,大小很合适小孩戴在头上玩,你不想要吗?”
一句“你不想要吗”,我彻底败下阵来。我什么话也答不上,装糊涂也不顶用。我这个擅装疯卖傻的滑稽小丑完全不合格。
“还是买书错不了吧。”
大哥一脸正经地说道。
“是吗?”
父亲一脸败兴,连写都没写,便啪一声将记事本合上。
这是何等重大的失败呀。我竟然惹恼了父亲,他无疑会对我进行可怕的报复,为何不趁现在也许还来得及想办法挽回一下?当天夜里,我钻在被窝里簌簌发抖,一直琢磨着这件事,最后蹑手蹑脚地起床来到客堂间,拉开父亲放记事本的抽屉,拿起记事本,唰啦唰啦翻开来,找到先前记下礼物的那一页,舔了舔铅笔尖,写下“舞狮”两字,然后才悄悄回去睡觉。其实我根本不想要那种玩具狮子,倒是书相对来说比较合我心意。但我觉察出父亲是想买舞狮给我。为了迎合父亲的心意,讨他开心,我才斗胆尝试一次小冒险,深夜潜入客堂间。
而我这招非常手段果如所愿,获得了极大成功。过了些日子,父亲从东京返回家,我在房间里听到他朗声对母亲说的一席话:
“我在商店街的玩具店里翻开记事本,你看,这里清清楚楚写着‘舞狮’两个字,可是这不是我的字。我还纳闷呢,后来猜到一定是叶藏淘气干的。我问他的时候,他讪皮讪脸,磨磨蹭蹭不肯说,过后却又想要得不行。这小子真是个怪人,假装没兴趣,可是明明写在这里呢!既然这么想要,说出来不就得了吗。我在玩具店里忍不住笑出来哩。快去,把叶藏叫来!”
我还会将男女下人召集到房间来,叫一名男佣在钢琴键上乱弹一气(虽然是在乡下,但是大部分新潮的东西家中应有尽有),自己则和着那不成曲调的琴声,跳起印第安舞,令众人捧腹大笑。二哥手中镁光灯一闪,将我的印第安舞姿拍了下来,等到洗印出来一看,我的小鸡鸡竟然从腰巾(其实是块印花布的包袱皮)对拢处小露了一记尊容,这下引得全家又是哄堂大笑。这或许可说是我的一次意外成功。
我每个月订阅了十来种少年杂志,此外还会让父亲从东京给我带回各种各样的书籍,独自闷头阅读,所以不论是“怪诞诡奇博士”抑或“万宝全书博士”,我都如数家珍,还有怪谈、讲谈、落语、江户趣话[4]等等,也无不博贯,常常以一本正经的表情讲述些稀奇古怪的事情,成了博家人一乐的必备节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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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说到学校,呜呼!
在学校,我是受人尊敬的主儿。“受人尊敬”这个念头,也令我颇感恐惧。近乎完美地骗倒一众人,然后却被某个全知全能的智者识破,当众一股脑儿揭了个原形毕现,那种惭耻比死更可怕——这就是我对“受人尊敬”一语所下的定义。尽管可以一时欺骗住众人,受到仰视,但终究会有人看穿这套伎俩。于是众人都会从他口中得知真相,而当发现自己受骗时,众人的愤怒,还有复仇,会是多么可怕。光是想象一下,就会全身寒毛倒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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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学校里受人尊敬,倒不是因为出生于有钱人家,凭的全是世人所谓的“聪明能干”。我从小体弱多病,常常一请假就是一两个月,甚至休学在家将近一学年,躺在床上,上不了课。然而,当我拖着刚刚病愈的弱躯坐人力车到学校参加期末考试,成绩竟然比班上的任何人都要好。身体状况完好的时候,我也不曾用功读书,去了学校,上课也是胡乱地涂涂画画,画漫画什么的,下课休息时向同学们讲述自己画的东西,逗大家发笑。写作文时,我写的尽是些滑稽故事,被老师批评,可我还是恶习不改,因为我知道,其实老师暗地里也喜欢读我写的滑稽故事。某日,我一如惯常将母亲带我搭火车去东京的途中,我往车厢过道的痰盂里撒尿的丑事(当然,我并非不知道那是痰盂,为了夸张地展现小孩的天真,才故意那么做的)写成一篇作文交上去,很自信地想,老师看了一定会发笑。所以我悄悄跟在老师身后,向教员办公室走去,看到老师一出教室立即从一沓作文中将我的作文挑出来,开始在走廊上边走边看,哧哧地笑。走进办公室大概刚好读完,只见老师脸涨得通红,高声笑出来,还马上将我的作文拿给其他老师看。见到这一幕,我心里觉得十分满足。
真是淘气!
我成功地让自己被人视为淘气,成功地摆脱了受人尊敬的束缚。我的联络簿上所有科目都是十分,唯有操行一项有时七分,有时六分,这又成为全家人的笑柄。
事实上,我的本性与这种淘气正相反。当时,我被家中的男女下人侵犯,悲愤丛集。我至今认为,对年幼的孩童做出这种事情,是人类所犯罪行中最丑恶、最卑劣的,也是最残酷的。但我却忍下了,甚至觉得这让我领略了人类的又一种本性,于是只得无力地发笑。倘若我养成了说真话的习惯,也许我就会很理直气壮地向父母告发他们的罪行,然而,我并不完全了解自己的父母,至于向别人揭露,我压根儿就对这种手段没抱一丝期待。无论向父亲或母亲告发也好,或是向警察告发也好,向政府告发也好,结果还不是听凭那些深谙处世之道的人巧言善辩,指天画地地乱说一通?
我确信结局一定是不公的。归根结底,这种事情诉诸任何人都是徒费口舌,所以我不会说出实情,我吞声饮恨,除了继续装糊涂之外别无他策。
什么?你是说你不信任人类?咦,你什么时候成了基督徒呀?——或许有人会嘲笑我一通,但是我以为,对于人类的不信任,未必就意味着一定会走向宗教之路。事实上,包括嘲笑我的人在内,人类不是在彼此的不信和猜忌中,照样丝毫没有将耶和华敬怀心中,若无其事地生存着吗?
还是我幼年时经历的一件事情。父亲所属某政党的一位名人到我家所在的小镇来演讲,家里的下人带着我去剧场一块儿听。剧场里座无虚席,镇上与父亲关系亲厚者几乎全部到场,起劲地拍手助威。演讲结束,听众们三三两两踏着积雪的夜路往家走,一路上将那晚的演讲骂了个狗血喷头。其中不乏与父亲交谊甚笃的所谓“同志”,他们以近乎愤怒的口吻批评父亲的开场致辞一点也不精彩,而那个名人的演讲更是糟糕透了,简直不知所云。而后,这群人顺道来我家小坐,走进客堂间,他们却用一种仿佛喜出由衷的神情跟父亲说今晚的演讲极为成功。就连下人也一样,母亲问演讲会如何,他们竟毫无愧色地回答说:“讲得真好!”返家途中,他们明明是一迭声地嘟囔,说再没有比这个演讲更糟糕的了。
这只是个微不足道的例子。彼此间相互欺蒙,而且不可思议的是,双方竟然都毫发无损,甚至似乎毫不在意彼此的欺骗,如此高明因而也称得上是光明磊落、公平而令人欣愉的人间失信的例子,在人类生活中俯拾皆是。然而,我对于人们彼此欺骗的事实却没有兴趣,因为我自己就借着装痴装傻成天在欺蒙别人。我对于道德教科书般的正义或道德什么的毫不关心,但是那些相互欺骗着却又光明磊落、公平而欣愉地生活,或者似乎从中获得了生存自信的人,却实在让我无法理解。人类终究没有教会我读懂其中的妙谛。倘使我能明白,也许就不会如此恐惧人类,也不必殚精竭力装痴装傻以讨好人类,更不必同人类生活相对立,以致夜夜啖尝这地狱般的痛苦了吧。换句话说,我之所以没有向任何人告发下人们那可憎的令人发指的罪行,并非因为我不信任人类,当然也不是基于基督教的信条,实在是由于人类对名叫叶藏的我将信任之门重重关闭的缘故。即使是父母,也时常展现出一些令我匪夷所思的本性。
但我那无法向任何人倾吐的孤独气息,却被许多女性本能地嗅捕到,或许这便是日后我被女人乘虚而入的诱因之一。
也就是说,对于女人而言,我是个守得住恋情秘密的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