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詹姆斯的父母却没有在加州落地生根。1938年,詹姆斯六岁,他父亲收到一封信,是他名义上的“兄弟”写来的。大萧条开始的时候,这位兄弟去美国东部谋生,在爱荷华州的一所小寄宿学校找到了工作——盖房子和修房子,但现在他母亲(真正的母亲,并非虚构)生病了,他要回中国去,他的雇主希望他能介绍可靠的朋友过来接替他。信上说雇主喜欢中国人,因为他们安静,勤劳,讲卫生。那是个好职位,学校也非常高级,詹姆斯的母亲或许可以在学校厨房帮工,现在,就看詹姆斯的父亲是否感兴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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詹姆斯不认识中文,但他一辈子都记得那封信的最后一段是什么样子的,那是用钢笔潦草写就的,正是这段话引起了父母的注意。那位兄弟说,对于雇员的孩子,学校有一条特殊规定,如果他们能通过入学考试,就可以免费入校念书。
工作机会固然宝贵,而且大家都在挨饿,但让詹姆斯的父母真正动心的,是最后这段话。为此,他们卖掉家具,提着两个箱子穿越美国,一路换乘了五趟“灰狗”长途车,历时四天。当他们抵达爱荷华后,詹姆斯的“叔叔”带他们去了自己的公寓。詹姆斯只记得那个人的牙齿长什么样——比他父亲的还要歪,有一颗牙是斜着长的,就像一粒等待被牙签剔出来的米饭。第二天,他父亲穿上自己最好的衬衫,扣子一直系到领口。他和这位朋友一起走进劳埃德学院。下午的时候,事情已经谈妥了:他从下周开始工作。第三天早晨,詹姆斯的母亲穿上她最好的连衣裙,和丈夫一起来到学校。当天晚上,两人各自带回一套藏蓝色的制服,上面绣着他们新起的英文名字:亨利和温蒂。
几周后,詹姆斯的父母带他到劳埃德学院参加入学考试。考官是个大块头男人,留着棉花一样的白胡子,他把詹姆斯领进一间空教室,给他一本小册子和一支黄色铅笔。看到册子上的考题,詹姆斯立刻意识到校方的狡猾之处:什么样的六岁孩子能够读懂(更不用说通过)这样的题目?也许只有教师的孩子可以——如果她一直辅导孩子功课的话。但对于锅炉工、餐厅女工或者看门人的孩子来说,几乎是不可能的。一块正方形操场,一条边长为四十英尺,那围着它的栅栏有多长?美洲是什么时候发现的?以下单词中,哪一个是名词?以下图形中,哪一个能够拼出完整图案?如果工人的小孩答不出来,校长会说:很抱歉,你的孩子没通过考试,没有达到劳埃德学院的要求,所以,不能免费入学。
然而,詹姆斯却知道所有试题的答案。他读过自己能搜集到的所有报纸,读了父亲从图书馆大减价中买来的全部书籍——五美分一包。于是,他在答卷上写道:一百六十英尺;1492年;汽车;圆形。答完题,他把铅笔放进课桌顶端的凹槽里。过了二十分钟,大胡子考官才抬眼看他。“已经答完了?”他问,“你可真安静啊,小家伙。”他收走小册子和铅笔,把詹姆斯带回厨房,他母亲就在厨房工作。“我会给考卷打分,下周告诉你们成绩。”他说。但詹姆斯已经知道自己通过了。
九月份,新学期开始,父亲开着学校借给他做维修的福特卡车送詹姆斯去学校。“你是就读劳埃德的第一位东方学生。”父亲提醒他,“做个好榜样。”开学第一天早晨,詹姆斯滑进他的座位,坐他旁边的女孩问:“你的眼睛怎么了?”这时,传来老师恐怖的号叫:“谢莉·拜伦!”詹姆斯意识到,这种时候自己应该表现得难为情才行。因此,第二次遇到这种情况时,他吸取经验,立刻红了脸。开学第一周的每堂课上,都会有同学研究他:这个男孩是从哪儿来的?他有一个书包、一套劳埃德的校服,但他不和其他同学一样住在学校宿舍,他们从来没有见过这样的人。他父亲时常被学校叫来修窗户、换灯泡、擦地板。詹姆斯蜷在教室最后一排,看着同学们的目光在他父亲和他之间逡巡,对于同学的疑问,詹姆斯了然于心,于是他把头垂得更低,鼻尖几乎贴到了书页上,直到父亲离开教室为止。第二个月,他告诉父母说,希望能让他自己上学放学,不必接送,这样,他就可以假装普通学生,只要穿着劳埃德的校服,就很好假装。
他在劳埃德待了十二年,从来没觉得这里是自己的家。劳埃德的学生似乎都是清教徒、参议员或者石油大亨的子女,班上搞家谱调查的时候,他会假装忘记这项作业,不愿画出自己的复杂家谱。“不要问我问题。”老师在他的名字旁边记下红色的零分时,他在心中这样默祷。他自己起草了一份“美国文化学习计划”——听广播,看漫画,省下零花钱看两部连映的电影,了解新棋牌游戏的规则——以防人家问他“嘿,昨天听雷德·斯克尔顿的节目了没”或者“想玩‘大富翁’吗”。不过,从没有人这么问过他。长大一点之后,他从来不去跳舞,不参加动员大会,或者低年级、高年级的舞会。运气好的话,女孩们会在走廊里朝他微笑;运气不好,她们会在他经过时盯着他,还会在他转弯的时候窃笑。詹姆斯的毕业年鉴上印了一张他和大人物的“合影”:当时他站在学生队伍中欢迎杜鲁门总统,他的头出现在生活委员和一个女孩的肩膀之间,这个女孩后来嫁给了比利时王子。虽然他的耳朵平时经常会因为害羞而变得红通通的,但从照片上看,却是不自然的灰色,他的嘴巴微微张着,一副擅闯禁地被人逮住的样子。上大学后,他希望情况能有所改善,然而,在哈佛读了七年书——四年本科、三年研究生,情况却丝毫没变。他鬼使神差地研究起了最典型的美国文化课题——牛仔——却始终没告诉父母或者亲戚。他只认识几个熟人,没有朋友,在椅子上坐不稳当的习惯依旧没改,就好像随时会有人过来撵他走一样。
所以在1957年秋天,当那个蜜黄色头发的美丽女孩玛丽琳隔着办公桌亲他、投入他的怀抱并且上了他的床之后,詹姆斯不敢相信这是真的,他始终有种如梦似幻的感觉。两人在他白色涂料粉刷的单间小公寓一起度过第一个下午后,他惊叹不已地发现,他们的身体是如此的相配。她的鼻尖恰好可以埋在他锁骨之间的小坑里,她颧骨的曲线与他脖颈侧面的线条完全契合,仿佛一个模子里压铸出来的两个半球。他以雕塑家的眼光审视她臀部和小腿的轮廓,指尖轻轻掠过她的皮肤。做爱时,她连头发似乎都是活的,会从金黄的小麦色变成深沉的琥珀色,那扭结卷曲的形状有如蕨类植物。他惊讶于自己竟然能对另一个人产生如此巨大的影响。窝在他怀里打瞌睡的时候,她的头发会慢慢放松,等她醒来,又会恢复原有的波澜起伏,然后,她活泼的笑声就会在布置简单的白色房间里回荡。她喋喋不休或者气喘吁吁的时候,双手会来回扑腾,直到他抓住它们,和她像归巢的倦鸟般安静暖和地依偎在一起时,才会消停下来。过一会儿,她会再次把他拉到怀里,让他恍然觉得,是美利坚这个国家对他敞开了怀抱,所以,他是何其有幸。他甚至害怕,有一天,宇宙之神会认为他们不应该在一起而把她夺走,抑或是她意识到爱上他是不对的,于是就像突然闯进他的生活一样突然消失。时间一久,这种担惊受怕竟然变成了习惯。
他开始猜测她的心意,做出她可能会喜欢的改变:修剪头发;在她赞扬过某个路人身上穿的蓝色条纹牛津衬衫后,他也买了一件。(但他的那撮头发却一直顽强地挺立着,多年以后,内斯和汉娜也会继承这个特色。)一个星期六,他在玛丽琳的建议下买来两加仑浅黄色涂料,把家具推到公寓中间,拿旧衣服遮盖好镶木地板,开始粉刷墙壁。整个房间逐渐变得像阳光照耀的窗玻璃一样明亮。干完活儿,他们打开所有的窗户,躺在房间中央的床上。公寓太小了,墙壁距离他们只有几英尺,周围还环绕着桌椅橱柜和沙发,他觉得两人仿佛置身岛屿,又像漂浮在海上。玛丽琳趴在他的肩窝里任他亲吻,她的手臂绕着他的脖子,身体紧贴着他。每次这样的相聚,都不啻于小小的奇迹。
傍晚的时候,他从逐渐黯淡的天光中醒来,发现玛丽琳的脚趾上有一块黄色的斑点,他扫视了下房间,在床脚附近的墙壁上找到一点擦痕——原来,他们做爱时,玛丽琳的脚触到墙壁,蹭下一块硬币大小的涂料。他没有告诉玛丽琳。等他们把家具推回原位之后,衣柜恰好挡住了墙上的擦痕。所以,每当他看到那个衣柜,都会心情愉悦,他的目光仿佛能够穿透松木抽屉和里面叠好的衣服,看到她的身体在他的空间留下的印记。
感恩节的时候,玛丽琳决定不回弗吉尼亚。她给詹姆斯和自己的理由是,对于一个短暂的假期来说,回家的路途太远,可实际上,她是害怕母亲询问她的前途,而这一次,她不知道如何回答。于是,她选择在詹姆斯的小厨房里把一只鸡、土豆块和去皮山药放在小托盘里一起烤,做了一顿微型的感恩节大餐。詹姆斯从来没自己做过饭,吃惯了查理餐厅的汉堡和海斯-比克弗德的英式松饼的他,只能敬畏地观摩玛丽琳下厨。玛丽琳把抹好油的鸡塞进烤箱,关上门,摘下手套。
“我母亲是家政课老师,”她说,“贝蒂·克罗克[6]是她的女神。”这是她第一次和他谈起母亲,语气就像在说一个秘密——原本深埋已久,现在终于可以把它告诉自己信任的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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詹姆斯很想回报她的信任——这是一份私密的礼物。他曾经含糊地提到自己的父母在一所学校工作,希望她会觉得他们是老师。他没向玛丽琳描述过学校的厨房是什么样子的——好比走进了巨人的房子,所有东西都是庞然大物:成排的锡纸卷足有半英里长,蛋黄酱的瓶子装得下他的脑袋。他母亲的职责是把巨大的东西分成小块,比如切甜瓜,把黄油分进小碟子里等等。他也没有告诉过别人,母亲舍不得扔掉剩菜、把它们带回家的举动,遭到其他厨娘的一致嘲笑。回到家里,父母会一边等着饭菜热好,一边向他提问:你在地理课上学了什么?数学课上学了什么?他会回答:“蒙哥马利是亚拉巴马州的首府”“质数只有两个因数”。虽然听不懂儿子在说什么,但父母都会点头,为儿子学到了他们不会的东西而感到高兴。趁着说话的工夫,他会把饼干压碎扔进芹菜汤,或者揭下奶酪三明治上的蜡纸,同时回想自己在学校度过的一天。五年级时,因为害怕讲英文有口音,他不再和父母说中文,而在此之前,他早就不和父母在学校里讲话了。他害怕告诉玛丽琳这些事,担心一旦和盘托出,她就会像他一直以来看待自己那样看待他——瘦骨嶙峋的弃儿,吃剩饭长大,只会背诵课文和考试,还是冒名顶替的骗子。他怕她形成了这个印象之后,就再也不会改变对他的看法。
“我父母都不在了,”他说,“我上大学后他们就过世了。”
他大二那年,母亲死于脑瘤,六个月后,父亲也去世了,医生说死因是肺炎并发症,但詹姆斯清楚事实,他的父亲只是不想独活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