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来,达瑟自己算过日子。
他对达戈说,自己离开民族干部学校的那个日子,正是机村大火烧起来的时候。
他说,早两个月,就传来了叔叔被批斗关押的消息。
当时他正走在大街上的游行队伍里,他从喇叭里那一大串打倒的人里听到了叔叔的名字。达瑟那一遇事就要慢下来的脑子立即就慢了,而且比平常慢得更多。他自己都还没太明白是怎么回事呢,就被同学们从队伍里揪了出来,红卫兵袖套也被扯走了。他觉得心,还有身上别的地方很痛,等到他喘过气,从地上爬起来,游行的队伍已经走远了。几个灰头土脸的闲人看着他,他才明白,自己的好运气到头了。
他在学校宿舍的那张床上躺了几天。
风在屋外的树梢上哗哗吹动,不时把焚烧书籍文件的焦煳味吹送过来。高音喇叭一天到晚哇啦哇啦响。他想就这么一直睡下去了,一直睡到不再醒来。他不怎么饿,却渴得实在受不了,只好从床上起来了。
达戈说:“你还不是真想死嘛。”
“我就那么躺着,也没想到死。就想那么一直躺下去,但后来确实是太渴了,”达瑟有些不好意思地笑了,“真的,饿都不怕,就是渴让人受不了。书上说了,一个人的身体三斤里头两斤都是水,所以,我怕渴不是没有道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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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戈赶紧说:“朋友,我还有事,回来再听你说吧。”
但已经晚了。达瑟从骑座着的树杈上翻身下来,扶着他的肩膀说:“你坐下。”
达戈就乖乖地坐下了。
达瑟说:“书上说了,不单是人,而是天下的一切动物、植物、微生物身上一多半都是水。”
“什么是微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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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戈笑了:“去你妈的,达瑟,看不见又存在的东西是鬼,不是生命。”
“微生物是微生物,鬼是鬼。微生物用显微镜看得见,鬼用再大的显微镜也看不见。”
“鬼也跟我们一样,身上一多半都是水吗?”
达瑟答不上来了。但他说:“我回去查查书上是怎么说的。”问题是,他那十几箱子的书,每本他都看过三遍,从中再也榨不出什么新鲜的东西来了。
达瑟回乡的时候,带回来了十几箱子书:学校发的课本和参考资料,中国小说和苏联小说——后来,这些书对他越来越没有什么用处。他真正觉得有用的书是硬皮封面的,是大开本的辞典,是《百科全书》。在他眼中,这些书才是真正有学问的书。现在想来,就是为了得到更多真正有学问的书,他也该在城里多坚持一些时候。但在当时,他觉得到手的书已经够多了,要是可以用一辈子来看书,这些书也看它不完了。像他这样常常脑袋发木的人,就是两辈子也看不完了。
得到那些书,是他从床上起来后的第三天。
打从被赶出游行队伍那天起,轰轰烈烈的革命运动就与他无关了。无所事事的他袖着手在校园里闲逛。这天他看见几辆卡车停在图书馆门前,那些人把图书馆里的书像垃圾一样,乱七八糟地扔上卡车,拉走了。搬运过程中掉在地上几本书,没人肯费力将它们捡起来,躺在图书馆宽大冷清的台阶上,上面印着一只半只的脚印,一页页,一沓沓被风掀开,又兀自被风合上。
达瑟把它们捡起来,带回了宿舍,随手放在床头。早上醒来,他眼皮突然猛跳不止,心里想起了叔叔。在别人眼中,达瑟是个特别没心没肺的木头脑壳。即便在同一个城里,几年中他也只去看过位高权重的叔叔两次。这天,他却想叔叔想得厉害。以前,他也并不爱看书,但这天,纯粹是为了不再想叔叔,便慢慢把最厚的那本书打开了。读了这么多年书,他也只是多识了一些字而已,对书里的内容并不能真正领悟多少。
但是,从这一刻起,这个人真正爱上书了。
那是本多半黑白小半彩色的植物图谱。打开书,他看到画在黑白图片上的松树、杉树。接下来,是一株巨大的杨树。一株顶冠巨大的杨树。他的眼睛在这株杨树身上停留下来。在纯自然的条件下,杨树总是蹿得很高,以至于杨树总是容易被风吹倒。因为它们一个劲地往上蹿,却忘了往下面把根子扎得尽量牢靠。只有村子中间的杨树,一次次被人砍去顶梢,向上的劲头往四周蔓延开去,才形成图片中这种巨大的树冠。
他抬眼去看窗外的杨树,春天已经来了。这株杨树就站在窗户跟围墙之间逼仄的空间里,上面新鲜的叶片被阳光照着,那么翠绿,宝石一般晶莹有光,顿时使人神清气爽。
就在这一刻,这个木讷的家伙中了书本的魔法。
书对自己的命运是有感知的,当它们知道大难将临时,为了延续它们的生命,就会迫不及待把魔法降临在一些人的身上。有些时候,它们来得及挑选接受这个魔法的人,但是有些时候,它们真的就顾不上了。这个年代,烧书的劫火来得多么猛烈啊。烧书的人正是那些读书的人。如此一来,遭遇大劫的书降下魔法时,都来不及选择对象了。
就是在这样的时候,只有达瑟出现在了图书馆门前。那时,造纸厂的卡车刚刚开走。这些卡车还会再次开来,把一本本藏着思想与知识的书运走,倒进化浆池里,用碱水、用化学药品泡软,用机器搅烂。本来每本书里都藏着一个悄声细语冥思苦想的聪明人,但从那池子里一出来,那些纸浆除了水和一些碱就什么都没有了。
就是在这个时候,达瑟出现在图书馆门前。
那本砖头一样厚的书,布面精装的书,上面烫着金字的书,就在他脚前,横躺在图书馆门前的台阶上。他把书捡起来,用袖子擦去了封面上大半个脚印,这时,书的魔力还只在空中飘荡,不能降下。但当他把这本书打开,看着熟悉的图片有所思索的时候,书的魔力叹口气,只好降临在他身上了。
不然,这魔力本身在空中飘荡太久,也要魂销魄散了。
着了魔力的达瑟,隐隐感觉情形有些不一样了。看了一会儿杨树,他就又袖着手来到了图书馆门前。
卡车又开来了。
达瑟就袖着手站在那里,看着那些人从伙房拿来装白菜土豆的筐子,装满了书,一筐筐倒在车厢里。有人叫他帮忙,他笑笑,身子却一动不动,人家也就不再理会他了。好像是他的笑容很特别,一笑,就像张开了一件隐身衣,把自己藏起来了。装满书的卡车开走了。五级宽大台阶上图书馆双扇玻璃门还在那里开开合合好一阵子才消停下来。达瑟把脸贴着玻璃往门里看,里面没有灯,高窗上透进的一点光,照着狭长的巷道,显得神秘而幽深。书们已经倒霉到这个地步了,但留下的那点气味,仍然能造成一种很是幽远神秘的气氛。书们留下的隐约气息,让他止住了冒失的步子。他把装车时散落在地上的书捡了回去。
卡车在图书馆拉了几天,他就在那里收捡了几天。
捡回去就躺在床上看,看饿了就拿饭票去伙房吃饭。
卡车一次次来,图书馆里的书终于给清空了。这天,他还是袖着手在旁边闲观,又有人喊他帮忙。他就拿着装白菜的筐子进了书库。一个个厚重高大的木头架子变得空空荡荡,这跟他此时心里那空落落的感觉非常相像。他用手摸摸一束束从高窗上照进来的光,但那光摸到了也没有什么感觉,就跟什么都没摸到一样。
他把手伸进光束里,猛捞一把,收回手来,伸开,手掌上依然空空荡荡,没有一点点光把他堕入阴影里的心情照亮。
多年后,他在树屋下对达戈讲起这些往事时,那家伙哈哈大笑,说:“我还以为你小子是现在才变傻的,原来那时就已经变成傻瓜了。”
达瑟也是在好多年后,才想对一个人说说这往事,至于人家作何反应,他并不关心。达瑟不认为自己是聪明人,也不在乎自己是不是个傻子。他只是中了书的魔力罢了。如果不是如此的话,他就不会爬上卡车,和图书馆里最后那半车书一起,给拉到造纸厂去了。
卡车开到纸厂,自动升降的车厢升起来,把他跟那些将要化浆的书一起倒进了仓库。他还从来没有跟那么多书在一起过。夜色降临下来,厂区里稀疏的灯光使夜色显得稀薄。开始的时候,他有些害怕,好像每一本书里都有一个灵魂在悄然絮语一样。风把高音喇叭里的激昂的声音吹送过来。他慢慢从书堆里挣出身来。这座房子所有的窗户都向着厂区,他只好把仓库背墙上的木板撬开。第一天,他空手从这里出来。第二天晚上,他从这个口子进去,搬回来一大捆书。他是晚上去的,回到寝室,一看,全是刘少奇写的同一本书。这个人已经被打倒了。这本书是写给共产党员看的,他不是共产党员,就把这捆书扔掉了。下次再去,他把时间提早了一些,当他看到一些书的名字时,心就别别地跳起来。他从老师和同学的口中听到过这些书的名字。运动当中,很多人说起这些书的名字时,都有些兴奋,也有些心惊胆战。他就挑了几本这样的书。这些书使他晚上的梦境也有些不安。下次再去,他就不挑这种书了。他只挑有图片的书,特别是关于树的图片,山的图片和动物图片的书。当然,他不知道这样的书叫《百科全书》。百科全书里面不但有动物与树的图片,甚于还有大海里鲸鱼和星球的图片。最后一次去的时候,他还没有钻进仓库,就晓得里面什么都没有了。但他还是钻进去看了一下,里面确实是什么都没有剩下。
他就躺在宿舍里看书,看到熟悉的动物与植物的图片,就想起机村来了。恰好是这个时候,他的饭票与菜票都用完了。本来,饭菜票每个月都会发放一次。但这次,发饭菜票的人也跟他的同学们一起,参加革命大串连,到北京见毛主席去了。于是,达瑟叹口气,想该是自己回家的时候了。
他在城里四处搜罗箱子。
这在平时可不是件容易的事情。那个年代,人们没有多少个人财物,财富的象征就是几只箱子。商店里空出来的包装纸箱,也被随时收捡,成为个人财富的一种象征。造反开始后,不但公家的房子可以随便打开,私人的房子也可以随便闯入。这样,很多空空如也的箱子就来到了房子外面。
他很容易就找到了十几口差不多一般大小的结实箱子。里面装满书,用绳子捆得结结实实。他上街等了好半天,才等到了一辆马车。他雇下这辆马车,把那些箱子运到汽车站。但是,汽车站上的人不接受这些货物。人们都疯了一样四处走动,去往任何一个方向上的汽车都挤满了人,根本没有地方来装这些沉重的箱子。
达瑟坐在马车上发呆,赶马车的师傅说:“发什么呆啊,给人家说说好话嘛。”
“……”
“虽然看起来希望不大,但你还是该去试试。”
“……”
“嗬!伙计,你还是个挺爱面子的家伙。”
达瑟觉得眼睛有些发潮。
马车师傅发了会儿呆,说:“你要去的地方不会在几千里外吧?”
达瑟说:“五百公里。”
“不远,可也不近,人和马,都是要吃东西的啊,还有运费,这个运输合作社有标准。”
达瑟收了泪,脸上立即绽开出开心的笑容,他打开一口箱子,打开一本厚书,那些彩色的图片中间,夹着红红绿绿的钱。他一到这个学校念书,国家就管吃饭穿衣,临了,还要发一些现金作为补助。这几年的补助都被他攒下来放在一起,现在居然就派上了用场。
马车立即就上路了。
达瑟坐着一辆运输合作社的胶轮马车,马车上拉着他的十几箱子的书回到机村了。
他回来的时候,大火过后的山林已经被大雨清洗过好多次了,草地和灌木林正在返青。空气中仍弥漫着淡淡的焦煳味。这在城里是烧书的味道,在这偏僻的乡村里烧的是什么呢?他这么想着的时候,道路两边大片大片烧焦的松林就出现了。直到胸腔里堵满令人窒息的焦煳味,他才注意到被洪水一样的大火洗劫过后的森林。大树都还笔直地站立着,却通体焦黑,再也不会生长出新的叶片了。他也看到那些不与整个森林连成一气的独立的林子没有被火烧,这其中,包括了村子井泉上方那片仍然宽广无边的树林。这片林子的下方是村庄,上方是并肩而立叫做色嫫与达戈的晶莹雪峰,林子的两边,是美丽的山地草场。看到那片混生着白桦、红桦、椴树、楸树、松树、杜鹃、柏树和杉树的林子,达瑟松了口气。只要这片林子在,机村还是他达瑟念想的机村。
马车离村子还远着呢,一群孩子就飞奔而至,他们看到马车上坐着一个似曾相识的陌生人。达瑟离开村子其实也没多少年,但读书生活已经使他神情与眼光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这样,一张熟悉的脸也变成了陌生的脸。
马车驶进了村中广场,所有人都看着这个熟悉而又陌生的人,没有人迎上来,所有人都呆住了。
倒是达戈从人群中冲出来,摇晃他的肩膀:“你走的时候,我请你喝酒,记得吗!”
达瑟脸上木木地没有表情,他跳下车,拉开蒙在车上防雨的帆布:“一路上老是下雨,这些书都潮了,要好好晒晒。”
“嗬!你这个家伙,认不得我了?”
达瑟说:“这些书要好好地晒一晒。”
几乎所有的机村人都认为,脑子本来就不清不楚,小时候就喜欢整天呆在树上、而不是人群里的达瑟,已经疯掉了。虽然,他除了爱那些书,除了像没有离开村子前一样喜欢呆在树上,也看不出有什么不正常的地方。再说春天已经到来了,树枝一天天伸展,树叶一片片展开,经过了那么大一场火灾过后,人人都能觉出春天里绿荫一日日深重的树的美丽了。
因此,一个人喜欢呆在这样美丽的树上,也就不是件太不可理喻的事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