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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里于斯对这一场戏,一点没有漏掉,但实际上,他一点没有看到。他的眼睛盯住少女,可以说,从她一踏入陋室,他的心就抓住她,整个儿裹住她。她呆在那里的全部时间,他全身心陶醉了,感官知觉中止,整个心灵落在一个点上。他瞻仰的不是这个少女,而是穿缎披风戴丝绒帽的这片光芒。天狼星进入这个房间,也不会令他这样目眩神迷。
少女打开包裹,抖开衣服和毯子,和蔼地询问生病的母亲,同情地询问受伤的小姑娘,他窥视她的每个动作,尽力听清她的话。他熟悉她的眼睛,她的额头,她的美丽,她的身材,她的举止,他不熟悉她的声音。有一次在卢森堡公园,他似乎抓住了她的几句话,但他不能绝对肯定。他宁愿少活十年,以便听到她说话,在心里能带走一点这种乐声。但一切都消失在荣德雷特诉苦的陈述和喇叭般的喧闹声中。这使马里于斯又快活又火冒三丈。他死盯住她。他不能想象,在这不堪入目的陋室里,在这些邪恶的人中,他看见的确实是这个妙人儿。他觉得看到一只蜂鸟处在一群癞蛤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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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出去后,他只有一个想法,就是跟随她,追踪不放,直到知道她住在哪里才离开她,这样奇迹般又找到她,至少不能再失去她!他从五斗柜上跳下来,拿上帽子。正当他伸手拉锁舌,就要出去时,转念一想,又停了下来。走廊很长,楼梯笔直,荣德雷特喋喋不休,白发先生大概还没有上车;要是他返回走廊,或者返回楼梯,或者就在门口,便会看到他,马里于斯在这幢房子里,显然他会警觉起来,找到办法再摆脱他,那就又一次完了。怎么办?再等一下?可是这样一等,马车可能起动了。马里于斯进退维谷,最后他横下一条心,走出房间。
走廊里已没有人。他奔向楼梯。楼梯里没有人。他匆匆下楼,赶到大街上,恰好看到一辆出租马车拐过小银行家街的转角,返回巴黎。
马里于斯往这个方向冲过去。来到街角,他又看到出租马车飞快驶向穆弗塔尔街,马车已经走得很远,没有办法赶上它;怎么?追赶吗?不可能;再说,从车上肯定会注意到有人飞奔着追赶,老爹会认出他。这当儿,也真有巧事,马里于斯看到一辆空空的轻便马车从大街上经过,他只有一个办法可行,就是登上这辆马车,跟在出租马车后面。这样做稳妥、有效,又没有危险。
马里于斯招呼车夫停车,对他喊道:
“按钟点包车!”
马里于斯没有结领带,他穿了一件缺纽扣的旧工作服,他的衬衫在胸口的皱褶处撕破了。
车夫停住车,用目光打量,朝马里于斯伸出左手,食指和拇指轻轻捻着。
“什么?”
“先付钱,”车夫说。
马里于斯想起他身上只有十六苏。
“多少?”他问。
“我回来会付钱。”
车夫吹起《帕莉丝》的曲调,挥鞭赶马,作为回答。
马里于斯茫然若失地看着马车离去。只因缺了二十四苏,他失去了欢乐、幸福、爱情!他重新陷入黑夜!他重见光明,却又变成瞎子!他痛苦地想起,应该说,他非常遗憾想起当天早上给了这个贫穷的姑娘五法郎。如果他还有这五法郎,他就得救了,再生了,离开了地狱边缘和黑暗,走出孤独、忧郁和单身生活;他又把自己命运的黑线和刚刚在他眼前飘拂的、又再次断掉的美好金线联结上。他绝望地回到了破屋。
本来他会想到,白发先生答应傍晚再来,这回他只要好好抓住机会,就能跟随他;但他在观看时,几乎听不到什么。
他上楼时,看到大街那一头,沿着戈布兰城门街空荡荡的墙边,荣德雷特裹着“慈善家”的大衣,在跟一个面目不善的人说话,这类人可以称作“城关盗贼”;这类人面目可疑,滔滔不绝的话靠不住,看来思想邪恶,往往白天睡觉,这令人猜想他们在夜里活动。
这两个人在飘舞的雪中伫立着谈话,结成一伙,警察准定会注意到,但马里于斯几乎不加注意。
不管他多么黯然地另有所思,他还是禁不住想,荣德雷特与之说话的那个城关盗贼,酷似一个叫蓬肖的别号青春哥、比格尔纳伊的人,库费拉克有一次指给他看,这家伙在街区里被看作相当危险的夜行客。在上一卷,读者已经见过这个人的名字。这个蓬肖,别号青春哥或比格尔纳伊,后来出现在好几个罪案中,成为有名的歹徒。当时他只是一个小有名气的歹徒。今天,他在强盗中成为传奇人物。他在起支配地位的末期,创立了新派。晚上,夜幕降临时,正当团伙聚集,互相低声说话时,在狮子沟的福斯监狱里,囚犯都在谈论他。在这个监狱里,巡逻道下面有一条排粪便阴沟,一八四三年有三十个囚犯在大白天从这里逃走;在粪坑盖板的上面,可以看到他的名字蓬肖,是他有一次越狱前大胆地刻在巡逻道的墙上的。一八三二年,警察已经监视他,但他还没有真正出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