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是通读三遍《了不起的盖茨比》的人,倒像是可以成为我的朋友。”他自言自语道。
我们果真成了朋友。那是十月间的事。
永泽这个人,对他了解得越多,越觉得此君古怪。我在人生旅程中,曾经同相当多的古怪人相遇、相识和相交,但遇到古怪如他的人,却还是头一遭。论读书,我辈较之他真可谓望尘莫及。他宣称:对死后不足三十年的作家,原则上是不屑一顾的,那种书不足为信。
“不是说我不相信现代文学。我只是不愿意在阅读未经过时间洗礼的书籍方面浪费时间。人生短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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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尔扎克、但丁、约瑟夫•康拉德[3]、狄更斯。”他当即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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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不能说是有当代感的作家。”
“所以我才读。如果读的东西和别人雷同,思考方式也只能和别人雷同。乡巴佬、小市民才那样。有识之士不会如法炮制,取羞于人。明白吗,渡边君?这宿舍院里,多少算是有识之士的,惟独我与你,其余全是一堆废纸屑!”
“何以见得?”我惊愕地问。
“我看得出来,就像看谁额头有块痣一样,一清二楚,一望便知。再说,我们两人都不约而同地在读《了不起的盖茨比》。”
我脑子里算了一下:“可菲茨杰拉德才死了二十八年啊!”
“那有什么,才差两年。”他说,“像菲茨杰拉德那样的杰出作家可以网开一面嘛!”
不过,他这位秘而不宣的经典小说嗜好者,在宿舍院内的确未被任何人知晓,即使被人知晓,怕也不致引人注目。因为,他首先以头脑聪明知名。不费吹灰之力地考进东大,学习成绩无可挑剔,眼下正准备进外务省,当外交官。父亲在名古屋经营一家大医院,哥哥同为东大毕业,继承父业,一家堪称十全十美。零用钱绰绰有余,人又长得仪表堂堂,因此谁都将他高看一眼,就连宿舍院管理主任在他面前也不敢粗声大气。假如他有求于人,那人便不折不扣地有求必应。不能不应。
永泽这人身上,似乎具有天生的那种自然而然地吸引人、指使人的气质。他有能力站在众人之上迅速审时度势,向众人巧妙地发出恰到好处的指令,使人乖乖地言听计从。而显示他具有这种能力的非凡气质,就像天使的光环,清晰地悬浮于他的头顶,任何人觑上一眼,都会即刻察觉“此人实非等闲之辈”,从而生出敬畏感。所以,当永泽把我这个平庸无奇的人选为他的私人朋友后,大家都大为惊异,甚至素不相识的人都对我流露出一丝敬意。其实,人们似乎尚未悟出,个中缘由再简单不过:永泽之所以喜欢我,不过是因为我对他从未有过任何敬佩的表示。对他性格中特立独行的部分,深不可测的部分,我的确怀有兴趣,至于他成绩突出、气质非凡、风度潇洒之类,我却是一丝一毫不以为意。在他看来,这也许颇为希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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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泽是一个集几种相反特点于一身的人,而这些特点又以十分极端的形式表现出来。有时他热情得无以复加,连我都险些为之感激涕零,有时又极尽搞鬼整人之能事。他既具有令人赞叹的高贵精神,又是个无可救药的世间俗物。他可以春风得意地率领众人长驱直进,而那颗心同时又在阴暗的泥沼里孤独地挣扎。一开始我就清楚地觉察出了他这种内在的矛盾,而其他人却对此视而不见,委实令人费解。他也背负着他的十字架匍匐在人生征途中。
但总的说来,我对他怀有好感。他最大的美德是诚实。他决不说谎,从不文过饰非,也不隐瞒于己不利的情况,而且对我始终亲切如一,慨然给予诸多关照。如果没他如此相待,我想我的寄宿生活将远为不快得多、别扭得多。尽管如此,我却一次都没交心于他。就这点而言,我和他的关系,其性质完全有别于我同木月之间。自从我目睹了永泽酩酊大醉后想方设法捉弄女孩子以后,我就决意万万不可向他交心。
宿舍院里,流传着好几种关于永泽的说法。第一种是说他生吞过三条蛞蝓。其次是说他的阳物非常强大,睡过的女人已达百人之多。
生吞蛞蝓确有其事。我一问,他就痛快承认了,“顶大的,吞了三条哩!”
“这又何苦?”
“啊,说起来话长。”他说,“我住进这宿舍那年,新生和老生之间有点磨擦。大概是九月,我作为新生代表去老生那里谈判。对方是右翼,有把什么木刀,看样子怎么也谈不拢。我就跟他说:我明白了。如果问题能在我本人身上解决,我干什么都在所不惜,把话说清就行。于是那家伙叫我生吞蛞蝓,我说好,那就吞。就是这样吞的。那帮家伙找了三条大大的来。”
“什么感觉?”
“要说什么感觉嘛,生吞蛞蝓时的那种感觉,只有亲口吞过的人才体会得到。蛞蝓滑溜溜地通过喉咙,‘嘶——’地一下子落进肚里,真叫人受不了。凉冰冰的,口里还有余味儿,一想都打寒战。恨不得一吐为快,但又只能咬紧牙根儿忍住。要是吐出来,还不是又要重吞!这么着,我终于把三条一口气吞进肚里。”
“吞完后呢?”
“那还用说,回到房间咕嘟咕嘟大喝盐水。”永泽说,“此外又能有什么办法呢!”
“那倒也是。”我附和道。
“不过,从那以来,谁对我都无可挑剔了。包括老生在内!一口气生吞三条蛞蝓的人,除我找不出第二个!”
确认其阳物大小很简单,一起进浴室即可,那确实非比寻常。睡过一百个女人怕是夸张。他思忖一下说:大致有七十五个吧。他说记不大清,但七十个还是有的。我说我只睡过一个。他说那还不容易。
“下次跟我去,保证你手到擒来。”
当时我还不以为然。但实践起来,的确很容易。由于太容易了,反倒叫人有些泄气。跟他到涩谷或新宿,走进酒吧式小吃店(这种地方一般总有很多人),物色两个结伴而来的合适女孩(成双成对的女孩真可谓铺天盖地),和她们喝酒,然后到旅馆一同上床。总之永泽能说会道。其实他也没说什么绘声绘色的话,但他一开口,女孩大多听得入神,一副痴迷的样子,不觉之间便喝得昏头昏脑,结果和他睡到了一起。况且,他又长得英俊潇洒,开朗热情,随机生发。因此,女孩只消和他坐在一起,便觉心荡神迷。另外还有一点,这点我本身也感到极其不可思议:就是通过同他在一起,连我在别人眼里也成了富有魅力的男士。每当我在永泽促使下讲点什么的时候,女孩们便像对永泽那样对我的话或点头频频或笑意盈盈。这都是永泽的魔力所使然。这家伙实在身手不凡,每每叫我钦佩不已。与他相比,木月的座谈之才,简直成了哄小孩的玩艺儿,根本不足以相提并论。尽管如此,尽管我对永泽的才华五体投地,我还是由衷地怀念木月,愈发感到木月待人是何等的以诚相见,他把自己那并不多的才能都献给了我和直子。相比之下,永泽却把他超群出众的才华儿戏般地随意张扬。说起来,他同女孩睡觉也并非出于真心,对于他,那也不过是一种儿戏而已。
我自己其实不大喜欢同萍水相逢的女孩同床共衾。作为疏导情欲的一种方式固然惬意,而且同女孩拥抱着相互触摸身体也颇开心。我所不快的是早上分别的时候。醒来一看,一个陌生女孩在身旁酣然大睡,房间里一股酒味儿。床灯、窗帘等等,无一不是情人旅馆特有的那类大红大绿俗不可耐的东西。隔夜未消的酒意弄得头脑仍然昏昏沉沉。片刻,女孩也睁开眼睛,窸窸窣窣地到处摸内衣内裤,还一边穿长筒袜一边说:“喂,昨晚真把那个东西放进去了?我可正是危险期哩!”然后又一边对着镜子涂口红沾眼睫毛,一边嘴里自言自语地絮絮不止,什么头痛啦、化妆化不好啦等等——这些都让我心生不快。所以,说老实话,我真不想睡到第二天早上。但宿舍都是十二点关门,总不能花言巧语地劝女孩子半夜起身回去(这在客观上也是不可能的),而只能在外边过夜。这样一来,势必在那里待到早上,满怀着自我厌恶和幻灭之感返回宿舍。阳光刺得眼睛作痛,口里又干又苦,脑袋就像别人的似的。
如此同女孩睡过三四次以后,我问永泽:这种事连续干过七十次,是否会觉得空虚。
“如果你觉得空虚,说明你是正人君子,可喜可贺。”他说,“和素不相识的女孩睡觉,睡得再多也是徒劳无益,只落得疲惫不堪、自我生厌,我也同样。”
“那你为什么还那么卖力气?”
“很难解释。对了,你知道陀思妥耶夫斯基有一本书写过赌博吧?同一个道理。就是说,在周围充满可能性的时候,对其视而不见是非常困难的事。你明白吗?”
“有那么点儿。”
“傍晚,女孩子们走上街头,在那一带东游西逛,饮酒消遣。她们是在寻求某种东西,而这种东西我们又可以提供。这是再简单不过的买卖,就像拧开水龙头喝水一样。我们转眼间就可以发泄,而对方又求之不得。这就是所谓可能性。这种可能性就在眼前来回晃动,难道你能视而不见?自己具有这种能力,又有发挥这种能力的场所,你能默默通过不成?”
“我从没遇到过那种处境,不大明白,揣摸不出是怎么一番滋味。”我笑着说。
“在某种意义上,未尝不是一种幸福。”永泽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