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子撤去后,端来柠檬汁和蒸馏咖啡。永泽每样都浅尝辄止,随即吸起烟来。初美则根本没动柠檬汁,我不由庆幸,一口气把柠檬汁喝光,接着啜咖啡。初美望着自己并放在桌面上的双手。那手同她身上所有的东西一样,显得非常高贵,楚楚动人。我想起直子和玲子——她俩现在做什么呢?想必直子躺在沙发上看书,玲子用吉他弹《挪威的森林》吧。我油然腾起一股不可遏止的冲动,恨不能马上返回那小小的房间。我在这里到底干的是什么?
“我同渡边的相近之处,就在于不希望别人理解自己。”永泽说,“这点与其他人不同,那些家伙无不蝇营狗苟地设法让周围人理解自己。但我不那样,渡边也不那样,而觉得不被人理解也无关紧要。自己是自己,别人归别人。”
“是吗?”初美问我。
“难说。”我答道,“我不是那样的强者,也并不认为不被任何人理解也无所谓,希望相互理解的对象也是有的。只不过对除此以外的人,觉得在某种程度上即使不被理解也无可奈何,这是不可强求的事。因此,我并不是像永泽君说的那样,以为人家不理解也无关紧要。”
“我说的也差不多是同一意思。”永泽拿起咖啡勺说,“真的是同一回事,不过是晚一点的早饭和早一点的午饭之间的区别罢了。吃的东西一样,吃的时间相同,不同的仅仅是名称。”
“永泽,你认为不被我理解也可以?”初美问。
“你好像还没最后明白,人理解某人是水到渠成的事,并非某人希望对方理解所使然。”
“那么说,我希望某人理解自己莫非错了不成?譬如希望你?”
“不不,那并不是什么错。”永泽回答,“正人君子称之为爱,假如你想理解我的话。我的人生观和别人的相当不同。”
“就是说不爱我?”
“所以你要对我的人生观……”
“人生观,人生观,管什么人生观不人生观!”初美发起火来。她的发火,前前后后我只见过这一次。
永泽按一下桌旁电铃,侍者拿来账单,永泽取出信用卡送过去。
“今天对不起,渡边。”他说,“我送送初美,你一个人回去吧。”
“没关系的,我。美美吃了一顿。”我说。但两人对此都没再接话。
侍者把信用卡拿来,永泽确认一下款额,用圆珠笔签了名。然后,我们离席出店,永泽走到路中准备叫一辆出租车,初美制止道:
“谢谢。但今天再也不想和你待在一起,你就不必送了。多谢招待。”
“随便。”永泽说。
“让渡边君送我一段。”
“随便。”永泽道,“不过渡边君也差不多,和我。亲切热情倒是不假,但就是不能打心眼里爱上某个人,而总是有个地方保持清醒,并且有一种饥渴感,如此而已——这我看得明白。”
我叫住一辆出租车,让初美先上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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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不起。”他道了声歉,但脑袋里却似乎已开始思考全然不相干的事。
“去哪里?回惠比寺?”我问初美,因为她的公寓在那里。
初美摇摇头。
“那么,找地方喝一杯?”
“嗯。”她点头道。
“涩谷。”我告诉司机。
初美拱手闭目,倚靠在车座的角落里。随着车身的晃动,小小的金耳环不时闪闪烁烁。她那深蓝色的连衣裙,简直就像比照车座角落那片黑暗做成的一样。涂着淡淡颜色的形状娇美的嘴唇不时陡然一动,仿佛独自欲言又止。目睹她这副风度情态,我似乎明白了永泽所以选择她作为特别对象的缘由。比初美漂亮的女子不知会有多少,永泽不知会搞到多少那样的女子,但初美这位女性身上却有一种强烈打动人心的力量,而那绝非是足以撼倒对方的巨大力量。她所发出的不过是微不足道的力,然而却能引起对方心灵的共振。车到涩谷之前,我一直注视着她,一直在思索她在我心中激起的这种感情震颤究竟是什么东西,但直到最后也未能明了。
当我恍然领悟到其为何物的时候,已是十二三年以后的事了。那时,我为采访一位画家来到新墨西哥州的圣菲城。傍晚,我走进附近一家意大利比萨饼店,一边喝啤酒嚼比萨饼,一边眺望美丽的夕阳。天地间的一切全都红彤彤一片。我的手、盘子、桌子,凡是目力所及的东西,无不被染成了红色,而且红得非常鲜艳,俨然被特殊的果汁从上方直淋下来似的。就在这种气势夺人的暮色当中,我猛然想起了初美,并且这时才领悟她给我带来的心灵震颤究竟是什么东西——它类似一种少年时代的憧憬,一种从来不曾实现而且永远不可能实现的憧憬。这种直欲燃烧般的天真烂漫的憧憬,我在很早以前就已遗忘在什么地方了,甚至很长时间里我连它曾在我心中存在过都记不起了。而初美所摇撼的恰恰就是我身上长眠未醒的“我自身的一部分”。当我恍然大悟时,一时悲怆之极,几欲涕零。她的确、的的确确是位特殊的女性,无论如何都应该有人向她伸出援助之手。
然而,无论永泽还是我都未能使她幸免。当初美她——如同我的许多熟人那样——来到人生的某一阶梯的时候,就像突然想起似的自行中断了生命。她在永泽去德国两年后和一个男子结了婚,又过了两年便用剃刀割断了手腕动脉。
>我把这封信撕得粉碎,此后再未给他写过信。
※
我们走进小酒吧,各自喝了几杯。我也罢,初美也罢,几乎都没开口。两人就像处于倦怠期的夫妻,默默对饮,嚼着花生米。这工夫里,店里人多起来,我们便准备离开,出去稍事散步。初美说要自己付款,我说是我邀的,抢先付了。
走到外边,晚间的空气彻骨生寒。初美披上一件灰色羊毛衫,仍旧一声不响地在我身旁走着。也没有什么目的地,我只是双手插进裤袋,在这夜晚的街头缓缓移动脚步。我不由想道:这简直同直子并行时一模一样。
“渡边君,知道这一带可有打桌球的地方?”初美突如其来地说。
“桌球?”我吃了一惊,“你会打桌球?”
“嗯,还相当不错哩。你怎么样?”
“四个球的,打是能打,就是打不大好。”
“那就去吧。”
我们在附近找到一间桌球室,走了进去。这是一家位于胡同尽头的小店。初美一身漂亮的连衣裙,我则是海军蓝便上装和便式领带——我俩的这副打扮在桌球室里极为显眼,初美却不甚在意,挑了支球杆,握住中间,用擦粉“嚷嚷”擦了几下杆头,随即从挎包里取出发卡,别在额旁,以免头发影响击球。
我们玩了两局四个球的。初美果然如她自己说的,球技相当娴熟。我因为缠着厚厚的绷带,击球总有些不够灵便,结果两局都她赢了。
“打得不错嘛!”我甘拜下风。
“人不可貌相,是吧?”初美一边认真测算球的位置,一边嫣然笑道。
“到底是在哪里练出来的?”
“我爷爷从前专门喜欢玩这个,自家就有球台。小时候每次去那里,都和哥哥两人捅来捅去。稍大一些后,爷爷就教给正规的击球方法。是个好人呐,又时髦又潇洒,已经死了。他最得意的,就是说自己过去在纽约见过迪亚娜•达宾。”
她接连臝了三回,第四回输了。我好不容易捞回一回,但随后便打歪了几个很容易打的球。
“都怪绷带。”初美安慰道。
“好久没打的关系,两年零五个月没打了。”
“怎么记得那么清楚?”
“一个朋友就是和我打桌球那天夜里死的,所以记得很确切。”
“那以后就不再打了?”
“不,倒也不全是为这个,”我沉吟一下答道,“只是不知为什么,从那以后就失去了打桌球的机会——就这么回事。”
“朋友怎么死的?”
“交通事故。”
她又击了几球。她察看球路时的眼神分外专注,击球时的用力也均匀无误。她把梳理得恰到好处的秀发一转挽到脑后,光亮亮地闪出金耳环,一双船形鞋准确地站定位置,修长的纤纤玉指按住球台台面,而后将球一击而出——看她这副神情举止,令人觉得在这不无脏污之感的桌球室里,惟独她所在的位置俨然成了华贵的社交场所的一角。和她单独在一起还是初次,但对我来说实在是难得的可贵的享受。只消和她在一起,我就恍惚觉得自己的人生被拽上了更高一级阶梯。三局结束的时候——当然她是三连胜——我手上的伤口开始隐隐作痛,我们便到此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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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谅我,本不该拉你打什么桌球。”初美十分歉然。
“没关系,不是大不了的伤,再说又开心得很。”
临走时,一位桌球室主人模样的瘦瘦的中年妇女对初美说:“小姐,训练有素啊!”初美妩媚地一笑,道了声“谢谢”,随即付了账。
“痛吗?”出门后初美问道。
“不怎么痛的。”我说。
“伤口裂开了吧?”
“不要紧。或许。”
“肯定的。到我那儿去,看看伤口,给你换条绷带。”初美说,“我那里绷带和消毒药都是现成的,不远就是。”
我说不怕,用不着那么担心,但她坚持说一定要看看伤口裂开没有。
“或者说讨厌和我在一起?恨不得马上返回自己宿舍不成?”初美用开玩笑的口吻说道。
“哪里。”
“那就别客气,去一趟就是。走路很快就到。”
从涩谷到惠比寺初美住的公寓,走路花了十五分钟。公寓算不上豪华,但也相当气派,既有小型楼厅,又有电梯。一进门那个房间有张餐桌,初美叫我在桌旁坐下,她去隔壁换衣服,出来时,身穿一件有“普林斯顿大学城”字样的带风帽的上衣和一条棉布裤,金耳环也不见了。不知她从哪里拿出一个急救箱,放在桌上,解开绷带,确认伤口并未裂开后,大致消了消毒,用新绷带重新缠好。这一切做得非常利落。
“你怎么无论什么事都做得这么漂亮呢?”我问。
“以前在志愿服务队里做过,学过护士工作,就记住了。”初美说。
缠完绷带,她从冰箱里取出两罐啤酒,她喝了半罐,我喝了一罐半。接着,初美拿出课余活动小组里低年级女生的照片让我看,果真有几个蛮可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