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年的一个红色幽灵
当时,有人经过维尔农小城,漫步在美丽壮观的桥上(但愿不久就会被骇人的铁索桥代替),凭桥栏俯瞰,会注意到一个五十来岁的人,戴一顶皮鸭舌帽,穿一条长裤和灰色粗呢外衣,外衣上面缝着原是红绶带的黄条子,脚穿木鞋,被太阳晒黑了,脸几乎是黧黑的,头发则几乎全白,额上一道宽伤疤延伸到面颊,弯腰曲背,未老先衰,手上拿着一把铲或一把剪枝刀,差不多整天在小庭园里走动。这类用围墙圈住的庭园,靠近塞纳河左岸桥头,平台像一串锁链,栽满鲜花,令人赏心悦目;这些庭园大大扩展,可以说是花园,如果缩小一点,就是花坛。所有这些庭园,一端通到河边,另一端通向一座房子。上述那个穿外衣和木鞋的人,大约一八一七年住在最狭窄的一个庭园和最寒伧的一座房子里。他孑然一身,孤苦伶仃,默默地、贫穷地生活,有一个不年轻不年老,不美不丑,不是农妇不是市民的女人侍候他。他把这块地称为花园,因他种植的花卉好看而在城里闻名。他专注的事就是养花。
他不惜劳力,持之以恒,细心过人,勤于浇灌,终于在造物主之后创造了几种郁金香和大丽花,它们好像被大自然遗忘了。他心灵手巧,在苏朗日·博丹〔10〕之前,培育出小堆的灌木叶腐蚀土,用来种植美洲和中国的稀珍小灌木。夏天,从黎明起,他就来到小径,插苗、修枝、薅草、浇水,在花丛中走动,神态和蔼、忧郁、温柔,有时好几小时一动不动地沉思,倾听一只鸟儿在树上啁啾,一个孩子在一间屋子里牙牙学语,或者目光凝视草茎尖端的一滴露珠在阳光下变为宝石。他粗茶淡饭,多喝奶少喝酒。一个孩子能使他让步,他的女仆叱责他。他很胆怯,怕与人交往,很少出门,只见敲他玻璃窗的穷人和本堂神父马伯夫,一个仁慈的老人。但是,如果城里人或外地人,不管是谁,想看看他的郁金香和玫瑰,来敲他的小屋的门,他会笑眯眯地开门。他是那个卢瓦尔河的强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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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时期,如果有人看过军事回忆录、传记、《通报》和大军战报,可能被一个经常出现的名字所吸引,就是乔治·蓬梅西。这个乔治·蓬梅西年纪轻轻就入伍,编在圣通日团。大革命爆发了。圣通日团属于莱茵军团。因为王朝的旧团队保留了外省的名字,甚至在王朝覆没以后,直到一七九四年整编为旅。蓬梅西在斯皮尔、沃尔姆斯、纳斯塔特、蒂克海姆、阿尔泽、美因兹作过战;在美因兹战役,他属于乌沙尔后卫队的二百名战士之中。他们十二个人在安德纳赫古城墙后面,狙击赫塞亲王的整支大军,直到敌人的大炮从护墙边饰到斜面打开缺口,才撤退回主力部队。他在克莱伯麾下到过马希埃纳,在帕利塞尔山战斗中,他被火铳打断一条胳臂。然后他到过意大利前线,他和茹贝尔一起,属于保卫堂德山口的三十名精锐部队士兵。茹贝尔被任命为准将。蓬梅西被任命为少尉。在洛迪激战那天,他在贝尔蒂埃旁边,冒着枪林弹雨;这一战役令波拿巴说:“贝尔蒂埃既是炮兵,又是骑兵和投弹手。”他看到自己以前的将军茹贝尔在诺维倒下,那时,他举着战刀,高喊:“冲啊!”为了战役需要,他同连队乘一条驳船,从热那亚到一个小港口,遇到七八艘英国帆船。热那亚人船长想把大炮扔到海里,把士兵藏在中舱,像一条商船混过去。蓬梅西却将三色旗高高地升到桅杆上,在英国舰队的炮火下傲然地驶过去。行驶了二十海里,他越来越大胆,以驳船攻击和俘获一只英国大型运输船,这艘船把部队运到西西里,载满人和马,直到舱口围板。一八〇五年,他属于马勒师,这个师从斐迪南手中夺取了根兹堡。在韦廷根,在弹雨下,他抱着第九龙骑兵头部受了致命伤的莫普蒂上校。在奥斯特利兹战役中,他参加冒着敌人炮火英勇前进的梯队,战功显赫。当俄国近卫军的骑兵践踏第四步兵团的一个营时,蓬梅西进行了反击,重创了这支近卫军。皇帝授予他十字勋章。蓬梅西相继看到在芒托瓦俘虏沃尔姆塞,在亚历山大俘虏梅拉斯,在于尔姆俘虏马克。他参加了莫尔蒂埃指挥的大军第八军团,攻占了汉堡。然后他转到第五十五步兵团,以前是佛兰德尔团。在埃伊洛,他在墓地作战,当时,本书作者的叔父、勇敢的路易·雨果上尉,率领连队的八十三人,死守两小时,孤军抗击敌军的猛攻。在活着离开墓地的三人中,蓬梅西是其中之一。他参加弗里兰战役。然后他相继到了莫斯科、别列津纳、吕特真、博特真、德累斯顿、瓦豪、莱比锡和盖尔恩豪森隘道;继而是蒙米拉伊、沙托-蒂埃里、克拉翁、马尔纳河畔、埃纳河畔和可怕的拉翁阵地。在阿尔奈-勒杜克,他是上尉,砍杀了十个哥萨克,救的不是他的将军,而是他的下士。当时他遍体鳞伤,仅仅左臂就取出了二十七块碎骨。巴黎投降的前一周,他刚同一个伙伴对调,进了骑兵队。他像旧制度下所说的“有两手”,就是说作为士兵他既能使刀又会打枪,作为军官他既能指挥一个骑兵队,又能指挥一个骑兵营。某些特殊的兵种,例如龙骑兵,经过军事训练的提高,具有这种才能,既是骑兵,又是步兵。他陪伴拿破仑到厄尔巴岛。在滑铁卢,他是杜布瓦旅的铁甲骑兵队长。正是他夺取了吕纳堡营的军旗。他把军旗掷在皇帝脚下。他浑身是血。他夺取军旗时,脸上挨了一刀。皇帝很高兴,对他喊道:“你是上校,你是男爵,你是荣誉团军官!”蓬梅西回答:“陛下,我为我的孀妇感谢您。”一小时后,他倒在奥安的洼地里。眼下这个乔治·蓬梅西是何许人呢?还是那个卢瓦尔河的强盗。
读者已经看到过他的一段历史了。在滑铁卢战役以后,读者记得,蓬梅西被人从奥安的洼路中拉了出来,终于回到了军队,辗转于野战医院,直到卢瓦尔河营地。
复辟王朝把他列入领半军饷的人员中,后来打发他到维尔农居住,就是说把他监视起来。路易十八国王认为百日期间所做的一切均属无效,既不承认他荣誉团军官的地位,也不承认他的上校军衔和男爵称号。而他则不放过任何机会署上“上校蓬梅西男爵”。他只有一件蓝色旧军服,出门从不忘记别上荣誉团军官的玫瑰花形勋章。检察官派人告诉他,法院要追究他“非法佩戴这枚勋章”。当非正式的中间人给他传达这个忠告时,蓬梅西苦笑着回答:“我不知道是我听不懂法语呢,还是您不会说法语,事实是我不明白。”然后他连续一周佩戴玫瑰花形勋章出门。人家根本不敢麻烦他。有两三次,陆军大臣和管辖本省的将军这样写信给他:“蓬梅西少校先生收。”他原封不动地退回去。同一时期,拿破仑在圣赫勒拿岛,以同样方式对待赫德逊·劳〔11〕爵士写给“波拿巴将军”的信件。是否可以说,蓬梅西最终同皇帝一样,嘴里也有同样的唾沫。
从前在罗马,那些迦太基士兵当了俘虏,不肯向弗拉米尼努斯〔12〕敬礼,还记住一点汉尼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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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天上午,他在维尔农街上遇到检察官,走过去说:“检察官先生,允许我戴伤疤吗?”
他只有靠骑兵队长非常微薄的半饷来生活。他在维尔农租了所能找到的最小的房子。他一个人过,读者刚看到过的是什么日子。在帝国时期,在两次战争之间,他抓住时间娶了吉尔诺曼小姐。那个老有产者心底里很愤怒,叹着气同意了,说道:“世家望族也不得不如此。”蓬梅西太太是个各方面都很出色的妻子,有教养,很难得,与丈夫般配,一八一五年她却死了,留下一个孩子。这个孩子是上校孤独时的快乐;但老外公硬要他的小外孙,扬言要是不给他,他就剥夺孩子的继承权。做父亲的为了孩子的利益,只得让步,既然不能把孩子留在身边,他便爱起花来。
再说,他已放弃了一切,既不想活动,也不想密谋。他把一半心思花在眼前所做的无邪的事,另一半心思花在从前所做的伟大的事上。他在希望有一朵石竹花,或回忆奥斯特利兹战役中消磨时间。
吉尔诺曼先生与他的女婿没有任何来往。上校对他来说是一个“强盗”,而他对上校来说是一个“老傻瓜”。吉尔诺曼先生从来不提上校,除了有时嘲弄地影射“他的男爵爵位”。双方明确规定,蓬梅西决不能试图看他的儿子,也不能同他说话,否则就要把孩子赶回父亲家,剥夺继承权。对吉尔诺曼父女来说,蓬梅西是个患瘟疫的人。他们要按自己的方式培养孩子。上校接受这些条件也许是做错了,但他还是逆来顺受,认为做得对,只牺牲他自己。吉尔诺曼老爹的遗产微不足道,但吉尔诺曼小姐的遗产却很可观。这个姨妈是个处女,非常富有,是从母家继承来的,她妹妹的儿子是她的自然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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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名叫马里于斯,知道自己有父亲,但仅此而已。没有人对他开口提及。但在外祖父带他去的那个圈子里,窃窃私语、一言半语、眨眨眼睛,久而久之,在孩子的头脑里便清晰起来,他终于明白了一些事;他潜移默化地自然而然接受了那些思想和见解,可以说,这是他的呼吸环境,他渐渐地一想到父亲便感到羞耻和揪紧了心。
他就这样长大了,每隔两三个月,上校溜出来,偷偷来到巴黎,仿佛违反规定的累犯,在吉尔诺曼姨妈领着马里于斯望弥撒时,守候在圣苏尔皮斯教堂。他担心那个姨妈回过身来,躲在一根柱子后面,一动不动,不敢呼吸,望着他的孩子。这个脸上有刀疤的人,怕这个老姑娘。
正因如此,他和维尔农的本堂神父马伯夫先生有了来往。
这个高尚的教士是圣苏尔皮斯教堂的财产管理委员的兄弟,后者已经好几次注意到这个人在凝望孩子,注意到他脸上的伤疤和眼眶里大颗的热泪。这个人外表是个堂堂男子汉,哭起来却像个妇人,这就打动了堂区财产管理委员。这副脸留在他的脑海里。一天,他到维尔农去看望他的兄弟,在桥上遇到了蓬梅西上校,认出了在圣苏尔皮斯教堂看见的那个人。堂区财产管理委员对本堂神父谈起了他,他们俩找了个借口,拜访了一次上校。随后拜访多了起来。先是深居简出的上校最后打开了门,本堂神父和堂区财产管理委员终于知道了全部故事,蓬梅西怎样为了孩子的将来,牺牲了自己的幸福。这使本堂神父敬重他,对他亲热,上校那方面也喜欢本堂神父。再说,刚巧他们俩真诚善良,没有什么比一个老教士和一个老军人更容易沟通和契合了。本质上这是同一类人。一个献身于尘世的祖国,另一个献身于上天的祖国;没有什么不同。
一年两次,元旦和圣乔治节〔13〕,马里于斯出于义务给父亲写信,由他的姨妈口授,可以说是从尺牍里抄来的;吉尔诺曼先生只容许这样做;父亲回信非常温馨,老外公看也不看,塞到衣袋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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