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被遣离家 · 1

发布时间: 2019-12-04 00:47: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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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走了大概有半英里地,我的小手绢儿完全湿透了。那时候,车夫突然把车停住了。

我往外看车为什么停住了的时候,真没想到,坡勾提从一个树篱那儿突然冲了出来,爬上了车。她用双手搂住了我,把我使劲往她的紧身衣上一挤,挤得我的鼻子都非常地疼起来;不过我当时并没顾到这一点,事后发现,鼻子都有点蔫糊儿了,才想起来的。坡勾提一句话都没说。她只撒开一只手,把它伸到她自己的口袋儿里,一直伸到胳膊肘那儿,掏出几包点心来,塞在我的口袋里;又掏出一个钱包儿来,放在我的手里。但是她还是一句话都没说,只用两只胳膊,把我使劲又挤了一下,也就是最后挤了一下,才下了车,跑着去了。我现在相信,也永远相信,她那时袍子上的纽子,连半个都没剩下。有好几个纽子四处乱滚,我捡起一个来,珍重地保藏了好久,作为纪念。

车夫直瞧我,神气好像是问我,坡勾提还回来不回来。我摇了摇头,说,我想不会回来了。“那么,哦呵,走哇,”车夫对懒洋洋的马说。马跟着就走起来。

顶到那时候,我已经哭得很够劲儿了,就开始想,再哭也没用处,特别是,不论拉得立克·蓝登还是不列颠皇家海军里的舰长,遇到急难的时候,从来没有哭过,这是我记得的。车夫看出来我下了这样的决心以后,就给我出了个主意,说我顶好把手绢儿放在马背上晾一晾。我对他道了谢,照着他的话办了。只见手绢儿在当时那种情况下,显得特别地渺小。

并且还是永远不再哭了。不过,我先前既然那样激动过,悲痛的余势,仍旧有时使我剧烈地抽搭一阵。我们这样颠簸着前进了不大一会儿的工夫,我问车夫,他是不是要送我一路。

“一路到哪儿?”车夫问。

“那儿呀,”我说。

“那儿到底是哪儿哪?”车夫问。

“离伦敦不远的地方,”我说。

“哟,那么远!那这匹马,”他把缰绳一抖,指示那匹马,“不用走到一半,就该成了死肉了。”

“那么你只到亚摩斯就不走了,是不是?”我问。

“那还差不多,”车夫说。“到了亚摩斯,我把你送到驿车那儿,驿车再把你送到——不管什么地方。”

这几句话,在车夫方面,就算是说得最多的了(他的名字叫巴奇斯),因为他这个人,像我前面说过的那样,脾气很冷静,一点也不爱多说话。我因为他说了那么些话,要对他表示表示客气,就给了他一块点心。他接了点心,一口就把它咽下去了,和大象吃东西完全一样;吃的时候,他那个大脸,又没露出一丁点吃东西的样子来,也完全和大象一样。

“这个点心是她做的吗?”巴奇斯先生说,他老是把两只脚蹬在车的踏板上,把两只胳膊放在膝盖上,弯着腰往前趴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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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说的是坡勾提吗,先生?”

“啊!”巴奇斯先生说,“是啊!”

“是她做的。我们的点心,都是她做的;我们的饭,也都是她做的。”

“是吗?”巴奇斯先生说。

他把嘴闭拢,做出要吹口哨儿的样子来,但是他却并没吹口哨儿。只坐在那儿,直看马的耳朵,好像在那儿发现了什么新鲜东西似的;他这样在那儿坐了好久,后来才说:

“她没有甜蜜的情人儿吧,我想?”

“甜蜜饯杏仁儿?你刚才说甜蜜饯杏仁儿来着吗,巴奇斯先生?”因为我只当他又想吃点儿糖果、点心什么的,指着名儿叫出来啦。

“情人儿,”巴奇斯先生说。“甜蜜的情人儿。没有人和她相好吧?”

“和坡勾提相好?”

“啊!”巴奇斯先生说,“是啊。”

“哦,没有。她从来没有过情人儿。”

“是吗?”巴奇斯先生说。

他又把嘴闭拢,做出要吹口哨儿的样子来,但是却又并没吹口哨儿,只坐在那儿,看着马的耳朵。

“你才说,你们的苹果点心,”巴奇斯先生琢磨了很大的一会儿才说,“都是她做的,饭也都是她做的。是不是?”

我回答说不错,是。

“呃,我这阵儿有一句话告诉你,”巴奇斯先生说。“你是不是要写信给她?”

“要写信给她,”我回答说。

“啊!”他说,一面慢慢地把眼光转到我身上。“呃!你要是写信给她,那你想着点儿,写上这么一句,就说,巴奇斯愿意,行不行哪?”

“巴奇斯愿意,”我天真地重复了一遍。“你的话就是这个吗?”

“不—不错,”他一面琢磨,一面说。“不—不错。就是:巴奇斯愿意。”

“不过,巴奇斯先生,你明天就又回了布伦得屯了,”我说,说的时候,因为想到我自己那时候要离那儿很远了,所以声音有些颤抖。“那你自己亲自对她说,不更好吗?”

但是他把头一甩,表示不同意我这种说法,同时带出非常庄严的态度来说,“巴奇斯愿意”,要传的就是这句话。他这样把前面的要求又肯定了一遍之后,我马上就答应了替他传。就是那天下午,我在亚摩斯的旅馆里等驿车的时候,我弄到了一张纸和一瓶墨水,给坡勾提写了一封短信,信上是这样写的:“我的亲爱的坡勾提。我平安到了这儿。巴奇斯愿意。问我妈好。你的亲爱的。巴奇斯先生说,他特别要我告诉你,说,巴奇斯愿意。又及。”

我当时答应了巴奇斯先生,在我就要写的信里,给他传这句话,跟着巴奇斯先生就又静默起来。我呢,经过近来发生过的情况,觉得非常疲乏,就在车里一个口袋上躺下,一会儿睡着了。睡得很熟,一直睡到我们到了亚摩斯的时候。到了那儿,他们把车赶到客店的院子里;那儿的一切,在我眼里,都完全是生疏的,新奇的;我原先本来还暗中希望在那儿会看见坡勾提先生家里的人,甚至于还会看到小爱弥丽,但是这地方这样生疏、新奇,把我那种想法完全打消了。

驿车已经放在院子里了,车的全身都非常地亮,但是马却还没套上。以它当时的情况而论,没有比它更不像是要往伦敦去的了。我就一面琢磨这种情况,一面纳闷儿,不知道我的箱子,闹到究竟,会弄到哪儿去(巴奇斯先生因为磨车,把车赶到院子里,所以把我的箱子放在客店院子里有砖石铺着的地方,靠驿车车辕旁边),也不知道,我自己闹到究竟,会弄到哪儿去;正在疑惑不定的时候,只见一个妇人,从一个凸形窗户里面(窗户上面挂着好些只鸡鸭和好几片猪肉)探出头来,问道:

“那位少爷就是从布伦得屯来的吗?”

“不错,太太,”我说。

“你姓什么?”那个妇人问。

“我姓考坡菲,太太,”我说。

“那可不成。”那个妇人说。“这儿可没有人给姓考坡菲的开付饭钱的。”

“那么,有人给姓枚得孙的开付的吗,太太?”我说。

“你就是枚得孙少爷吗?”那个妇人说。“那你为什么刚才可说你姓考坡菲哪?”

我把缘故对这个妇人说明白了以后,她跟着就拉铃儿,同时喊道,“维廉,把这位少爷带到咖啡室里去。”她这一喊,就从院子那面的厨房里,跑出一个堂倌儿来,带我到咖啡室里去。他一见我,好像很诧异,因为让他往咖啡室里带的,原来只是我。

咖啡室是一个很长的大屋子,里面挂着几张大地图。假使这些地图是真正的外国地方,而我一个人流落到它们中间,我不知道,我那种人地两生的感觉是不是还会更厉害。我手里拿着帽子,在靠门最近的一把椅子的边儿上落了座,那时候,我觉得我简直地是大胆莽撞。堂倌儿特意为我铺了桌布,铺好了桌布,又在那上面放了盐醋瓶子,我现在想,我当时看到那样,一定因为害羞,全身都红了。

他给我端了些排骨和蔬菜来。他揭盘子盖儿的时候,那样冒冒失失地,当时我直害怕,只当我不知怎么把他给得罪了。不过他在桌子前面给我放了一把椅子,很和气地跟我说,“喂,六英尺高的大个儿〔1〕,来吧!”那时候,我才把一颗心放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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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谢了谢他,在桌前坐下;但是因为他正站在我的对面,死气白赖地盯着我,同时,我每次看到他的时候,都要脸上大红一阵:所以刀和叉子,在我手里,想要用得灵活一点儿,实在很难;汤想要不洒出来,也不容易。他看着我吃第二块排骨的时候,说:

“还给你定了半品脱麦酒哪。〔2〕你是不是就要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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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谢了谢他,说“就要喝”。跟着他就把麦酒从一个罂子里倒在一个大玻璃杯里,把杯迎着亮儿端起来,叫酒显得很好看的。

“哎呀,”他说。“酒看来还真多,是不是?”

“不错,看来确实很多,”我微笑着说。因为我看到他那样好玩儿,很喜欢他。他这个人,两只眼直眨巴,满脸都是粉刺儿,满头的头发都直挺挺地扎撒着;他站在那儿,一只手叉着腰,另一只手把玻璃杯迎着亮儿端着,看着再没有那么和气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