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全神贯注地坐在那儿,听波洛对本案的最终解释。
他说:“我一直为本案的起因发愁。有一天,黑斯廷斯对我说,这个案子已经结了。我回答他,这个案子就是那个家伙!这个谜并不是谋杀之谜,而是AB C之谜。为什么他非杀人不可?为什么他挑选我作为他的对手?
“有人说那家伙精神错乱,但这不能算答案。说一个人做疯狂的事,因为他是个疯子,这种说法是愚蠢的,只有缺乏才智的人才会这么说。疯子的行为和正常人一样,也是合乎逻辑的,经过周密思考的,只不过在常人看来,他的观点是古怪的、偏执的。举个例子来说吧,如果一个人出门,身上只围了块遮羞布,还要走到哪儿蹲到哪儿,你会觉得他的行为反常至极。可是一旦你知道他认定自己是圣雄甘地,那么,他的行为就变得合理了,符合逻辑了。
“本案的关键在于想象一种思维方式,凶手制造四起或者更多起谋杀案,而且每次作案之前都会预先写信告知赫尔克里·波洛作案的时间和地点,这个做法对他来说是合理的,符合逻辑的。
“我的朋友黑斯廷斯会告诉你们,从收到第一封信的那一刻起,我就一直沮丧不安。我立刻感觉到那封信有什么地方不对劲儿。”
“你的感觉很正确。”富兰克林·克拉克冷冰冰地说。
“是的,但是从一开始,我就犯了个大错。我允许自己的感觉——我对那封信的强烈的感觉——只作为一种纯粹的印象存在。我把它当成了一种直觉。在一个健全理性的头脑中,根本不存在一个叫直觉的东西——受到启发的猜想!当然,你可以猜——你可能猜对,也可能猜错。万一猜对了,你就可以称之为直觉。如果猜错了,通常你就不再提起了。然而,通常被我们称做直觉的东西是建立在逻辑推理或经验基础之上的印象。当一个专家感觉一幅画、一件家具或者支票上的签名有什么不对劲儿的时候,他的判断完全基于细枝末节。他没有必要详细探究——他的经验会排除这种做法——最终的结果是留下什么地方不对的确切印象。但这不是猜想,而是一种基于经验的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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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吧,我承认,我没用应有的方式看待第一封信。这令我极为不安。警方认为这只是一场恶作剧。我却当真了。我相信如信中所言,有一场谋杀案将在安德沃尔发生。你们知道,那里确实发生了一起谋杀案。
“我很清楚,当时我根本无从知道凶手是谁。我唯一能做的就是试图弄明白那件事是什么样的人干的。
“我掌握了一些迹象。那封信——作案方式——受害者。我必须弄清楚犯罪的动机和写信的动机。”
“引起公众的注意。”克拉克建议道。
“肯定是自卑情结作祟。”托拉·格雷补充道。
“当然,这个方向是显而易见的。但他为什么要写信给我?为什么是赫尔克里·波洛?把信寄给苏格兰场能获得更大的关注。寄给报社的话影响就更大了。报社不一定会登出第一封信,但等到第二起谋杀案发生时,媒体会将所有的焦点聚集在AB C身上。为什么是赫尔克里·波洛?是出于个人原因吗?信上确实透漏了那么一点儿排外倾向——但这个解释无法令我满意。
“然后,第二封信到了——接着贝蒂·巴纳德在贝克斯希尔遇害。现在清楚了——我早就怀疑过这一点——这些谋杀案是按照字母顺序推进的,虽然对于大多数个人而言,这是最终的事实,但我脑子里的那个主要问题依然没变:ABC为什么要杀人?”
梅根·巴纳德在座位上扭来扭去。
“难道没有一种东西叫——嗜血吗?”她说道。
波洛转身面向她。
“你说得很对,小姐。确实有这种东西。杀人的欲望。但这与本案的情况不符。渴望杀人的杀人狂往往渴望杀尽可能多的人。这是一种循环往复的渴望。这种杀手会尽量隐藏自己的行踪——不会为自己做广告。当我们考虑被选中的四个受害人——至少是其中的三个人,因为我对唐斯先生和厄斯菲尔德先生了解甚少,我们会意识到,他挑选了这些人,就能除掉他们,而不引起任何怀疑。弗朗兹·阿谢尔,唐纳德·弗雷泽或梅根·巴纳德,可能还有富兰克林·克拉克先生——警方会怀疑这些人,哪怕拿不到直接证据。他们想不到会是一个陌生人干的!那么,为什么凶手觉得有必要唤起大家对他自身的注意呢?有必要在每具尸体旁边放一本AB C列车时刻表吗?他是不是有强迫症?列车时刻表是否与某种情结有关?
“我发现在这个时候走入凶手的内心是无法想象的。一定不是因为道德高尚吗?担心一个无辜的人承担罪名?
“尽管我无法回答那个主要问题,但我还是感觉了解到了凶手身上的一些东西。”
“比如说?”弗雷泽问。
“首先——他的思维是平面的。他的罪行是按字母顺序排列的——这显然对他来说很重要。另一方面,他在选择受害人时没有某种特定的偏好——阿谢尔太太,贝蒂·巴纳德,卡迈克尔·克拉克爵士,他们之间的差异很大。他没有性别情结,也没有特定的年龄情结。在我看来,这个现象很奇怪。如果一个人不加选择地杀人,通常是因为他会除掉任何碍他的事或让他觉得讨厌的人。但字母顺序表明这种分析不适合本案。另一种类型的凶手通常会挑选某一类特定的受害人——几乎都是异性。ABC选择受害人的过程存在偶然性,在我看来,这似乎与字母顺序的选择格格不入。
“我允许自己做了一个小小的推论。AB C的选择暗示我,他是一个‘火车迷’。这在男人当中更为普遍。小男孩比小女孩更喜欢火车。这种迹象表明,他在某些方面头脑不够发达,也就是说,他虽然是个成年男子,但他身上的‘男孩’气很重。
“贝蒂·巴纳德的死和她的被害方式又给了我一些启发。她的死法令人浮想联翩——请原谅,弗雷泽先生——首先,凶手是用她自己的腰带把她勒死的。因此,几乎可以肯定的是,杀害她的人和她之间存在某种友好甚至亲密的关系。当我对她的某些性格特征有所了解后,我的脑海中浮现出一个画面。
“贝蒂·巴纳德爱打情骂俏,喜欢风度翩翩的男人注意她。因此,如果AB C想说服她跟他出去,必然要有一定的魅力——性魅力!他必然有办法,正如你们英国人说的那样,让女人‘宽衣解带’,能让女人一见倾心!我想象的海滩上的场景是这样的:男人夸赞她的腰带。她便把它解了下来,他调皮地把腰带缠在她的脖子上——也许他会说‘我要勒死你’。一切都在嬉笑之中。她咯咯地笑——接着,他猛地一拉——”
唐纳德·弗雷泽从座位上跳了起来,脸色发紫。
“波洛先生,看在上帝的分上!”
波洛做了个手势。
“好了。我不说了。结束了。我们来谈下一起谋杀案,卡迈克尔·克拉克爵士谋杀案。凶手又用了第一次的手法——猛击头部。同样的字母情结——但有一个事实让我有点儿担心,为了保持一致,凶手应该是按照某种固定顺序来选择城镇的。
“如果安德沃尔是A词条下面的第一百五十五个名字,那么B谋杀案也应该是B词条下面的第一百五十五个——或者第一百五十六个,然后,C是第一百五十七个。但事实并非如此,作案地点也是他随意挑选的。”
“难道不是因为你在这个问题上有严重的倾向性吗,波洛?”我提出建议,“你就是一个做起事来有条理有系统的人。几乎算是一种病。”
“不,不是病!你这是什么观点!不过,我承认,我可能过分强调这一点了。咱们先不谈这个!
“彻斯顿案几乎没有给我提供额外的帮助。在这个案子上,我们的运气不好,信封上的地址写错了,我们根本来不及准备。
“但到了宣布发生D谋杀案时,我们已经建立了一个非常强大的防御体系。显然,ABC已经不能再寄希望于侥幸逃脱了。
“此外,就在这个时候,我们得到了长筒袜这个线索。很显然,有一个推销长筒袜的人,每次都会在犯罪现场或者附近地区出现,这绝不可能是巧合。因为那个卖袜子的人应该就是凶手。然而,格雷小姐向我描述的那个人的样子,和我自己对那个勒死贝蒂·巴纳德的人的想象对不上号。
“我会迅速带过下几个阶段。第四起谋杀案发生了——一个叫乔治·厄斯菲尔德的人遇害了——看来,凶手这次杀错了人,他本来想杀的人叫唐斯,那个人和死者身材相仿,而且在电影院里相邻而坐。
“现在,形势终于扭转了。情况开始对AB C不利,而不是像以前那样掌握在他手里。他被锁定——追捕——并最终被擒获。
“这个案子,就像黑斯廷斯说的那样,了结了!
“对公众而言的确如此。那个家伙被关进了监狱,毫无疑问,最终他会被送进布罗德莫精神病院。再也不会有谋杀案了。退场!终结!愿他安息吧。
“但是,对我来说,这个案子还没有结束!我什么都不知道,一无所知!不知道原因何在。
“还有一件小事令我苦恼。贝克斯希尔谋杀案发生那晚,卡斯特有不在现场的证据。”
“这件事也一直困扰着我。”富兰克林·克拉克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