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卷 风踪雨迹 第十四章 编织完结 · 3

发布时间: 2019-12-03 21:2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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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飞快地做着这些事,德发日太太的黑眼睛一直跟着她,等她做完,就停在她身上。普若斯小姐身上没有一点美的地方,悠悠岁月并未使她外表上的那种野性驯服,也未使那凶相变得柔和;但是她也是一个坚定不移的女人,不过是另一种方式的而已,这时她用眼睛一寸又一寸地仔细打量着德发日太太。

“从你的举止神情来看,你大概是魔鬼的老婆,”普若斯小姐喘着气说。“不过,你可别想占我的上风。我是个英国女人。”

德发日太太盯着她,觉得不屑一顾,但是又与普若斯小姐颇有同感:她们俩都是决一死战的架势。她看到眼前是个麻利干练、难以对付、坚韧结实的女子,和劳瑞先生在过去那些岁月中所看到的那个非常强悍能干的女子的形象一般无二。她清清楚楚地知道,这个普若斯小姐是这一家的挚友;普若斯小姐也清清楚楚地知道,这个德发日太太是这一家的死敌。

“我要去那儿,”德发日太太朝那个害人性命的地方轻轻摆了摆手,“他们已经在那儿给我占好了位子,放好了毛线活,我是顺路来问候她的。我想见见她。”

“我知道你居心不良,”普若斯小姐说,“你可以相信,我要坚决反抗。”

她们各说各的语言,谁也听不懂谁的话;彼此都很注意,一心一意想从神情举止上猜测出这些听不懂的话究竟是什么意思。

“在这种时候,她藏起来不见我,对她没好处,”德发日太太说。“好的爱国者会知道,这是什么意思。让我见她。去告诉她,我想见她。你听见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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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发日太太大概弄不清这些成语的具体含义;但是就她能猜懂的来说,她知道她受到了轻慢。

“蠢猪似的笨婆子!”德发日太太皱着眉头说。“我不跟你搭话。我要见她。要么去告诉她,我要见她,要么别在门口挡道,让我上她那儿去!”她怒气冲冲地摆了摆右手,说明的也正是这番意思。

“我从来就没想到还有必要懂得你那种胡说八道的语言;不过我愿意把我这身衣服之外的所有东西都拿出来,好弄清楚你是不是猜到了真情或一部分真情。”

两个人都目不转睛地盯着对方的眼睛。德发日太太原来一直站在普若斯小姐开头发觉她站的那个地方,没有挪动一下;可是现在却向前走了一步。

“我是个不列颠人,”普若斯小姐说,“我是豁出去了。我才不在乎自己呢。我知道,我把你拖在这儿的时间越长,我那花大姐就越有希望,你要是敢用一根手指头碰碰我,我就让你头上那些黑头发一根儿不留!”

这位普若斯小姐就这样急促地说着,每说一句话就摇一下头,瞪一下眼,而且每句话都是一口气说完的。这位普若斯小姐可是一辈子都没打过一次架的。

可是,她的勇气发自那易动感情的天性,而这种天性又使她止不住热泪盈眶。这样一种勇气,德发日太太简直无法理解,她甚至错把它当作了软弱。“哈哈!”她大笑起来,“你这个可怜虫!你算个啥!我自己向那个大夫通报。”于是她提高嗓门喊起来,“大夫公民!埃弗瑞蒙德的妻子!埃弗瑞蒙德的孩子!随便你们哪一个,唯独不要这个可怜的傻瓜,快来给我这位德发日女公民答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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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许是随后寂静无声,也许是普若斯小姐脸上的表情隐约透露了什么,也许与这两种暗示都没有关系,德发日太太突然产生了疑惑,仿佛有声音暗中对她说,他们走了。她急速打开那三扇门,朝里面看了一下。

“这些屋子都乱七八糟的,这儿匆匆忙忙打过行李,地上还有许多零零碎碎的东西。你身后那间屋子一个人也没有吧!让我看看。”

“决不!”普若斯小姐说,她完全明白这个要求,就像德发日太太完全明白她的回答一样。

“他们要是不在那间屋里,他们就是走了,那还是能够追上,抓回来,”德发日太太自言自语地说。

“只要你不知道他们是不是在那间屋子里,你就没法确定该怎么办,”普若斯小姐也自言自语地说,“再说,我要是能不让你知道,你就别想知道;再说,知道也罢,不知道也罢,只要我能拖住你,你就别想离开这儿。”

“我从开头就上了大街,什么也挡不住我,我要把你撕得粉碎,不过我还是只要你离开这扇门,”德发日太太说。

“我们是单独两个人在一所僻静院子里的高楼顶上。大概谁也听不见我们的声音,我求上帝给我浑身力气把你困在这儿,你在这儿被困住的每一分钟,对我的宝贝来说,都值十万畿尼。”普若斯小姐说。

德发日太太朝门口扑过来。刹那间,普若斯小姐猛然用双臂抱住了她的腰,紧紧把她搂住。德发日太太挣扎捶打都毫无用处。普若斯小姐具有强劲坚韧的爱的力量,这永远比恨强大得多,她紧紧抱住她,在她们进行争斗的时候,甚至把她从地上提了起来。德发日太太的两只手朝她脸上又打又抓;可是普若斯小姐埋着头,拦腰抱住她,比一个溺水要死的人还更用劲地死死抓住她。

不久,德发日太太的手不打了,在她那给紧紧箍住的腰间摸着。“它在我胳臂底下呢,”普若斯小姐从牙缝里挤出话来,“你休想把它抽出去。我比你力气大,我为这个感谢老天。我要一直箍住你,直到咱们俩哪一个晕倒或是死了为止!”

德发日太太的手又摸自己的胸口,普若斯往上一看,看到了那是什么,朝它猛击了一下,打出了一道火光和一声巨响,然后,只剩下她一个人站在那里——让烟迷住了眼睛。

所有这些不过是一秒钟的事,等烟消散,留下的是可怕的寂静。烟,同这个悍妇的灵魂一样,在空中飘远了,她的身体则躺在地上,没有一丝生气。

起初,普若斯小姐对她所处的这种情况惊慌害怕,她绕过死尸,尽量离得远远的,跑下楼去大声呼救,但毫无结果。幸好她想起了她所作所为造成的后果,及时控制住了自己,又回来了。再走进门去是很可怕的,但她还是进去了,甚至走得靠她很近,去取软帽和她必须穿戴的别样东西。她把这些穿戴好了,出来站到楼梯口,先关好门,锁上,拿下钥匙。她随后在楼梯上坐了几分钟,一边喘气,一边哭泣,然后站起身,匆匆走了。

她运气好,软帽上有一块面纱,否则她很难走过大街而不给人拦住;也是运气好,她天生长相就显得那么特别,所以破了相也不会像其他女人那样显眼。她需要利用这两方面的便利条件,因为她脸上的指痕伤得很深,头发给揪得乱七八糟,衣服虽然用颤巍巍的手草草整理了一番,还是撕扯得皱皱巴巴。

过桥的时候,她把门钥匙扔到了河里。她比她的护卫早几分钟到达大教堂,等在那里的时候,她心想:要是那把钥匙已经让网捞上来了,要是它给认出来了,要是门打开了,里面的死尸给发现了,要是她在城门口给挡住,送往监狱并被控杀人,那会怎么样。她正在这样浮想联翩,护卫露面了,接她上车,带她走了。

“街上有吵闹的声音吗?”她问他。

“就是平常那些声音呀,”克软彻先生答道,对她的问题和仪容惊讶不已。

“我听不见你的话,”普若斯小姐说,“你说什么啦?”

克软彻先生重复他说的话也是枉然;普若斯小姐听不见他的话。“那我就点点头吧,”克软彻先生想着,感到莫名其妙,“不管怎么说,她总会看得见的。”而她也确实看见了。

“现在大街上有没有吵闹的声音?”普若斯小姐立即又问。

克软彻先生又点点头。

“我听不见。”

“一个钟头就变聋了?”克软彻先生百思不得其解,“她碰上了什么事?”

“我觉得,”普若斯小姐说,“刚才仿佛有一道火光和砰地一声,那砰地一声就是我这辈子听见的最后一次声音了。”

“哎呀,她别是得了什么怪病了吧!”克软彻先生说着,越来越忐忑不安。“她别是喝了点什么来给自己壮胆儿吧?哎呀!那些吓人的囚车轱辘过来了!你能听见那个吗,小姐?”

“我什么也听不见,”普若斯看见他对她说话才说道。“噢,我的好人啊,那先是声音很大的砰地一响,随后是一片寂静,这种寂静仿佛僵住不动,保持不变,在我这后半辈子永远也打不破了。”

“她要是听不见那些吓人的囚车轱辘过来,它们就快走到头了,”克软彻先生回过头去瞟了一眼,“那么我的看法是,她确实永远也听不见这个世界上的声音了。”

她确实永远也听不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