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物庄园》(Animal Farm)也译作《动物农场》《动物农庄》,是英国作家乔治·奥威尔创作的中篇小说。小说讲述了农场中一群动物成功地进行了一场“革命”,将压榨他们的人类东家赶出农场,建立起一个平等的动物社会。然而,动物领袖,那些聪明的猪们最终却篡夺了革命的果实,成为比人类东家更加独裁和极权的统治者。该作被公认为反乌托邦政治讽喻寓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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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动物农场》乌克兰文版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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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受嘱为《动物农场》乌克兰文译文版写一篇序言。我很明白我是在为我根本不了解的读者写这篇序言,我也知道他们大概也从来没有丝毫机会了解我。
在这篇序言中,他们大概最希望我谈一谈《动物农场》是怎么起意的,不过我首先要谈一谈我自己和我形成今天的政治态度的经历。
我于1903年生于印度。我的父亲是那里的英国行政机构的一名官员。我的家庭是军人、教士、政府官员、教员、律师、医生等等这种普通的中产阶级家庭。我是在伊顿受的教育,那是英国公学中最昂贵和最势利的。但是我只是靠奖学金才进去的;否则,我的父亲无力供我上这样一种类型的学校。
我离校以后不久(当时我还不满二十岁),我就去了缅甸,参加印度帝国警察部队。这是一支武装的警察部队,一种宪兵一样的队伍,很像西班牙的国内警卫队或法国的别动队。我在那里服役五年。它不适合我的个性,使我痛恨帝国主义,虽然那时候缅甸的民族主义感情并不十分显著,英国人和缅甸人的关系并不特别坏。1927年我回英国休假时辞了职,决定当作家。开始时并没有特别成功。在1928—1929年之间,我住在巴黎,写没有人会出版的短篇小说和长篇小说(后来我把它们都销毁了)。在以后几年,我的生活基本上是勉强糊口,过一天算一天,好几次还挨过饿。只是在1934年起,我才能够靠写作的收入生活。与此同时,我有时接连好几个月生活在穷人和半犯罪分子中间,他们住在穷人区的最破烂的地方,或者流浪在街上行乞和偷窃。那个时期我因为没有钱才同他们为伍,但到了后来,他们的生活方式本身引起了我极大的兴趣。我花了好几个月(这一次是十分有系统地)研究英国北方矿工的状况。到1930年为止,就整体来说,我并不认为我是个社会主义者。事实上,我当时还没有明确的政治观点。我所以成为拥护社会主义者主要是出于对产业工人中比较穷困的一部分受到压迫和忽视的情况感到厌恶,而不是出于对计划社会有什么理论上的想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