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了深夜,不像刚黑的时候那样可心了,因为冷起来了;他们怕我从车上栽下去,就把我夹在两个绅士中间(夹在那个脸上皮糙肉厚的绅士和另一个绅士中间)。现在这两个绅士都睡着了,把我完全夹住了,挤得我简直都喘不上气儿来。有时他们挤得太厉害了,我就不由得要喊,“哦,劳驾,别挤啦!”那时候,他们就非常地讨厌我,因为我一喊就把他们喊醒了。跟我对面坐的是一位快要上了年纪的妇人,披着件皮斗篷,在暗中看来,不像一个女人,却像一个草垛,因为她蒙头盖脑地身上围了那么些衣服。这个妇人,带了一个篮子,有好久的工夫,不知道往哪儿放才好。后来她看到我的腿短,就把篮子塞到我的腿底下了。这样一来,篮子把我的腿又挤得伸不开,又硌得非常地疼,把我弄得苦极了。但是只要我稍微一动,把她那个篮子里盛的一个玻璃杯往别的东西上碰得嘎啦一响(杯碰到别的东西上,当然非响不可),她就用她的脚往死里踹我,同时嘴里还说,“你这个小东西子,你老老实实地给我待着好多着哪。你这把子骨头还嫩着哪。不怕疼你就动!”
后来太阳到底出来了,同车的客人也都睡得不像先前那样糊里糊涂地了。他们夜里,都几乎是活不下去的样子,又捯气,又打呼噜,那样可怕,真叫人难以想象。太阳升得越高,他们的觉也睡得越比较安稳:这样他们就慢慢地一个一个醒来。我记得,那个时候,人人都推托说,他们根本就没睡,有人说他们睡了,他们就非常地愤怒,说是诬赖他们,死不承认。这种情况,我当时听了,觉得十分诧异。我一直到现在,对于这种情况,还是惶惑不解,因为我曾一贯地注意到,在人类所有的弱点里,人们最不愿意承认的,就是在车里睡着了这件事(我想不出来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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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从远处望着伦敦,觉得它真是一个令人惊异的地方;我相信,我喜欢的那些主角,全都一遍又一遍在那儿表演他们的奇遇;我模模糊糊,不知道怎么想出来的,认为全世界所有的城市,都没有像伦敦那样多的奇观,都没有像伦敦那样多的坏事:所有这一切我都不必在这儿费工夫一一叙说。我们慢慢地走近了这个城市,在相当的时间内,到了白圣堂区〔6〕的客店,我们原先就是朝着那儿奔的。我不记得这个店是叫蓝牛,还是叫蓝猪;不过我却记得叫蓝什么东西,那个东西的图样,还画在车的后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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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上的守卫,在下车的时候,看了我一眼,然后站在账房的门口喊道:
“这儿有一个小孩儿,登记的名字是枚得孙,从素弗克的布露得屯〔7〕来的,原说是先撂在店里,等人来领。有人来领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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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人回答。
“你再用考坡菲的名字问一问看,”我从车上不知所措地往下看着说。
“有一个小孩儿,登记的名字是枚得孙,从素弗克的布露得屯来的;他也叫考坡菲,原说是先撂在店里,等人来领。有人来领没有?”守卫说。“我说,到底有人来领没有?”
没有。没有人来领。我很焦灼地往四外看去;只见守卫问的这句话,没引起任何人丝毫的注意;只有一个扎着套腿、还瞎了一只眼的人,出了一个主意:说他们顶好给我在脖子上套上一个铜脖圈儿,把我拴在马棚里。
他们把梯子放在车门那儿,我跟在那个妇人后面,就是那个像草垛的妇人后面,下了车;我是一直等到她把篮子拿开了的时候,才敢动弹的。这时候,车上的客人都下来了,车上的行李也很快地都搬下来了;拉车的马,在搬行李以前,早就卸下来,拉走了;现在有几个马夫,把那辆空车,横拖竖拉,前推后拽,弄到不碍事的地方去了。但是即便那时候,这个满身尘土、从色弗克的布伦得屯来的小家伙,也仍旧没有人来认领。
我当时在比鲁滨孙·克鲁叟还要孤单(因为他虽然也孤单,却没有人看着他,没有人看到他的孤单)的情况下,进了账房,值班的账房先生招呼了我一下,我就转到柜台里面,在他们给行李过磅的磅秤上坐下,看着那些大大小小的包裹和一本一本的账簿,闻着马棚的气味(从那时以后,我一想到那天早晨,就仿佛又闻到马棚的气味),于是焦灼忧虑蜂拥而至:假设始终没有人来领我,那店里的人可以让我在那儿待多久呢?他们是不是肯叫我一直待到我把我那七个先令都花完了的时候呢?还是我可以晚上躺在那些木头槽子的一个里面,杂在行李中间睡觉,早晨在院子里的水龙头那儿洗脸呢?还是他们夜里得把我赶出去,第二天账房开开门,再叫我回来,等人来认领呢?假设现在这件事,并不是什么人弄错了,而是枚得孙先生存心想出来的坏招儿,好把我出脱了,那我怎么办呢?他们即便让我待在他们那儿,等到我那七个先令都花完了的时候,但是一旦我挨起饿来,那我就不能再希望他们还收容我啦吧?因为那对于他们的顾客,一定是很不方便,很不愉快的。这还不算:如果我饿死了,那个蓝什么的店家还得受我的连累,负担丧葬费呢。如果我马上就起身往家里走,那我怎么能找到路,怎么能走那么远呢?即便我到得了家,那除了坡勾提,我怎么敢保别人一定能收容我呢?如果我能找到离那儿最近的监管当局〔8〕,投军去当大兵或者水兵,那我那样小,他们十有八九是不会要我的。这种种想法,还有无数其他一类的想法,使我又担心,又惊恐,弄得我火烧火燎、头晕眼花。我正在这样发着高烧的时候,只见一个人走了进来,在账房先生耳边低声说了几句话,跟着账房先生就把磅秤一掀,把我从那上面掀下来,推到那个人前面,好像我是一件货,已经买妥了,称完了,付过钱,交出去了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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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个人拉着我的手,把我领出账房的时候,我偷偷地瞧了他一眼。只见他是一个面黄肌瘦的高个儿青年,两颊下陷,下颏上的胡子碴儿几乎和枚得孙先生的一样地黑乎乎的,不过他们相似的地方,就到这儿为止,因为他没留连鬓胡子,他的头发也不是光滑润泽的,而是锈卜几、干巴查的。他穿着一套黑衣服,看着也有些锈卜几、干巴查的;袖子和裤腿,还都未免不够长的。他系着一条白领巾,也不太干净。我当时并没有(现在也没有)认为这条领巾,是他的服装中惟一的麻制品〔9〕;但是他露在外面的麻制品,或者说,让人能想得到的麻制品,却就是那一条领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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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就是那个新生吧?”他说。
“是,先生,”我说。
我当时只是想当然,其实我并不知道我是不是。
“我是撒伦学舍的教师,”他说。
我听了这个话,不禁肃然起敬,对他鞠了一躬。我觉得,像我的箱子那样平常的东西,不能在撒伦学舍的学者和教师面前提起,因此我们出了客店的院子,走了一会儿,我才敢斗胆说我还有个箱子。我并没敢照直地说我这个箱子怎么样,只带着很谦虚的样子,拐弯抹角地透露了一点,说那个箱子,以后对我,也许有用处;因此我们就又回到了账房。到了那儿的时候,撒伦学舍的教师对账房先生说,那个箱子,先撂在那儿,他告诉脚行午间来取。
“请问老师,”我说,这时我们又走到原先走到了的那个地方了,“学校远不远?”
“在布莱克奚斯〔10〕那儿,”他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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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那儿远吗?”我低声下气地问。
“不近,”他说,“有六英里哪。咱们得坐驿车去。”
我那时候累极了,心里直发慌,所以一想到还得咬着牙再钉六英里地的路,实在觉得受不了。我斗着胆子告诉他说,我一整夜连一口东西都没沾牙,他要是能允许我买点什么吃,那我可就太感激他了。他一听我这个话,好像吃了一惊——我现在还好像看见他站住了来瞧我的样子——跟着想了一想,对我说,他要去看一个老太太,那个老太太住得离我们现在到的那个地方不远。我顶好买一块面包,或者不管什么有益健康而我又顶喜欢吃的东西,拿到那个老太太家里,在她家里吃。在那儿还可以弄到一些牛奶。
因此我们就往面包房的窗户里瞧。我先说要买这个,买那个,但是因为那都是叫人吃了害肝病的东西,他一样一样地都说不好;最后我们决定买了一小块挺不错的黑面包,只花了三便士。跟着又在一个食品杂货店里,买了一个鸡子儿和一片五花儿咸肉。买了这些东西之后,我还是认为,我那第二个发亮的先令剩了好多,因此我觉得伦敦这个地方,东西很便宜。我们把这几样吃的东西都带好了以后,就往前走去。只听得车马喧阗,声音嘈杂;我本来就身困神疲,现在更闹得头昏脑涨,不可言喻了。我们往前,过了一座桥,那毫无疑问是伦敦桥〔11〕(一点不错,我记得他告诉过我,说那是伦敦桥,不过我当时半睡半醒,并没很注意),最后我们到了一个穷苦人家的房前。那是一所布施庵堂的一部分;因为看房子的样式和栅栏门上面一块方石上刻的字(说这个庵堂是为收容二十五个贫苦妇女而修盖的),我知道那是一个布施庵堂。
〔11〕 这是旧伦敦桥。1831年新伦敦桥(在旧桥西面)通行后,旧桥即于次年拆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