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 去故更新,非止一端 · 4

发布时间: 2019-12-04 00:5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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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哦,真个的!”乌利亚喊着说。“那我想,归根结蒂,你是要干这一行的了,考坡菲少爷!”

我郑重地对他说,我自己决无意要干这一行,别的人也没有替我作干这一行的打算的;但是乌利亚,不管我怎么否认,却一口咬定,老极尽礼貌地说,“哦,考坡菲少爷,一准是的,我认为你一准要干这一行的!”或者说,“哦,没有错儿,考坡菲少爷,我认为你非干这一行不可,这是一定的!”还说了又说。后来,他到底都拾掇完了,要离开事务所回家过夜了,他于是问我,他要是把蜡烛熄灭了,对我碍不碍,我回答他说,不碍,他马上就把蜡烛熄灭了。跟着他和我握了握手——他那只手,在暗中握来,跟一条鱼一样——把街门开了一道缝儿,侧着身子溜了出去,随手把门带上了,把我撂在暗中,摸索着走出事务所;因在暗中,很有些麻烦,还叫他的凳子绊倒了,摔了一跤,可能就是由于这种情况,我想,所以我在夜里,才做了个和他有关的梦。这个梦,我觉得,好像做了有半夜之久;在梦中,除了别的情况以外,还梦见他把坡勾提先生那个船屋驶到海里,去作了一趟海上劫掠的航程,船桅上挂着黑旗〔7〕,旗上标着《提得的规程》等字样,就在这样一面标志杀人放火的旗帜下,他把我和小爱弥丽装在船上,要运到西班牙海〔8〕,把我们两个淹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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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第二天上学的时候,我忸怩不安的心情已经减少了一些,第三天更减少了一些,就这样一点一点地我的忸怩不安最后完全消失,在不到两个礼拜的时间以内,我就和我的新学伴相处得自由随便,快活逍遥了。他们做的游戏,我做起来,仍旧还是笨手笨脚的,他们做的功课,我做起来,也仍旧还是呆头呆脑的。但是,我当时希望,勤学能使我改进第一点,奋勉能使我改进第二点。因此我就不但在学习方面,同时在游戏方面,都是拼命地干,从而取得了极大的赞赏。并且,在很短的时期里,枚·格货栈的生活就已经对我非常生疏,竟使我不能相信我曾过过那段生活,而我现在的生活,就对我变得非常熟悉,竟使我觉得我过这种生活已经很久了。

斯特朗博士这个学校,办得非常地好,它和克里克那个学校比起来,就是善和恶的不同。校务的安排,都是严肃整齐,文质彬彬的,并且是建立在一种健全的制度之上的,不论什么,全都诉之于每个学童的天良和尊荣心,明白承认,凡事都依赖于他们这种固有的品质,除非有人证明自己不配这样信赖。这种制度产生了奇迹。我们全都觉得,我们对于管理学校的事务,人人有份,对于维护学校的名誉和声望,人人有责。因此,我们每一个人不用多久,就赤胆忠心地把学校看作和自己是一体——我认为我自己就毫无疑问是这样一个学生,而勤奋专心地学习钻研;我在学校的时候,也从来没见过,有任何一个不是这样的学生——因为每个人都想要给学校争荣誉。我们正课以外,有许多生龙活虎的游戏,有许多自由活动的余暇。但是即便我们做游戏、做活动,据我所记得的,我们也都受到镇上的人交口不绝的称赞,我们也很少在态度或者仪容方面,有任何丢脸、失当的时候,使斯特朗博士本人和斯特朗博士的学校,在名誉上受到损失。

有些高年级的学生,在博士家里寄宿,因此,从他们嘴里,我辗转地听到了一些关于博士身世的细处。比如说,他怎样跟我在图书室里看见的那位年轻漂亮的女士结婚还不到一年,他怎样是为爱她而才和她结婚的;因为她连六便士都不剩,而却有满世界的穷亲戚(这是我们的同学说的),像一窝蜂一样,简直要把博士从窝巢窟穴以内,挤到窝巢窟穴以外。博士那个永远沉思冥想的样子,又怎样都是由于他永远从事于寻找希腊根儿而来,我刚一听到这个话,由于太天真、太不懂事了,还认为博士有狂好植物的癖性呢,特别是他散步闲行的时候,眼睛老瞅着地上;后来我才知道,他寻找的原来是字的根儿,因为他打算编一部新字典。我听说,我们的学长亚当斯,最长于数学,他曾按照博士的计划和博士进行的速度,对完成这部字典所需要的时间算了一下。他认为,从博士上次的寿诞算起,那也就是,从他六十二岁算起,要完成这部字典,得用一千六百四十六年的工夫。

但是博士本人,却是全校崇拜的偶像:如果不是这样,那就得说,那个学校是“群龙无首”,散漫纷乱了,因为博士是人中最仁爱的,他那份以诚待人、以信接物、惟一无二的赤子之心,能使墙上那些顽石做的盆形饰物,都为之点头。他在庭院里靠房子那一面儿来回溜达的时候,那些离群掉队的群居鸦和噪聒鸦,都心怀鄙夷、透出狡黠的样子来,梗着脖子从他身后瞅他,好像认为,它们自己,在世事人情方面,比起博士来,都练达明白得不知强多少;在那种时候,如果有不论什么样的无业游民,能够蹭到博士那双吱吱发响的皮鞋跟前,叫博士的眼光落到他身上,那他只用一言半语,把他的苦难一说,跟着他两天的落儿就不用发愁了。这种情况在学校里,臭气远闻,因此,教师们和学长们,都毫不惮烦、极端留神,一见有这样蔫土匪,不等博士知道有这样人在跟前,就径从斜刺里或者跳出窗户外,把他堵截,驱逐出庭园。这种堵截和驱逐的进行,有的时候,就离博士溜达的地方不过几码侥幸成功,而他却仍旧一瘸一点溜达他的,全不觉得。在他自己的家门以外,如果没有人加以保护,他就是任人宰割的猪羊。他可以把他的裹腿从腿上解下来,舍给别人。实在说起来,在我们中间,就流传着一个故事(我不知道,从来也不知道这个故事究竟有什么根据,但是多少年以来,我一直相信这个故事,因此就觉得这个故事十分可靠)说,有一年冬天,天气冷得都上冻结冰了,他就当真把两条裹腿,送给了一个丐妇,这个丐妇就用这两条裹腿裹着一个又白又胖的婴孩,挨门逐户地给大家看着玩儿。这两条裹腿,在这方近左右,无人不认得,也就跟在这方近左右,无人不认得大教堂一样,因此,这个故事,在这一带地方上,成了一个令人啼笑皆非的大笑话。这个故事还添枝添叶地说,惟一不认得这两条裹腿的,只有博士自己:因为这两条裹腿,后来挂在一家小旧货铺的门上,迎风招展。这家旧货铺,名声并不太雅,专有人拿这类东西到那儿换金酒喝;据说这位博士,不止一次,有人看见,在那家小铺子里,把他那两条裹腿拿在手里,咨嗟赞叹,好像欣赏裹腿的花样特别新颖,认为比他自己那一对是后来居上。

看到博士和他那位漂亮而年轻的太太在一块儿的时候,是很令人愉快的。他对他太太表现的爱是一个当爸爸的对他的孩子那样的慈祥宠爱。这种情况本身就好像说明他是一个好人。我常常看见他们在花园里长桃树的那一块儿一同散步,又有的时候,我就在书房里或者起坐间里,能更靠近他们而看得更仔细些。她好像对这位博士照顾得很好,好像非常喜欢他,不过我却从来没有认为,她对于博士编的字典废寝忘餐那样感到兴趣。博士老把字典稿子的零篇片简,不怕累赘地带在口袋里,或者带在帽里子里,他们一块儿散步的时候,一般都讲解给她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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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常常看到博士的太太,这一来因为,她从那天早上我第一次见博士的时候就喜欢上我了,以后一直对我很和蔼,对我很关心,二来因为,她非常喜欢爱格妮,常常往来于两家之间。我总觉得,她和维克菲先生之间,老很奇怪地有一种拘束之态(她好像有点怕维克菲先生),这种拘束,虽然经年累月,却永未见消失。她遇到晚上到维克菲先生家里来的时候,她老怕维克菲先生送她回去,而却要我陪伴她一同回去。有的时候,我们两个正一块儿轻履快步、活泼逍遥地走过大教堂前的空敞地带,本来以为遇不到什么人的,却往往碰到捷克·冒勒顿先生,他见了我们,老是说,真想不到,不期而遇。

斯特朗太太的母亲是我认为极为可乐的一位老太太。她的本名是玛克勒姆太太,但是我们这些小学生却老叫她老行伍,因为她很有用兵的将略,善于利用她那成群搭伙的亲戚,排队列阵,围攻博士。她是个身材瘦小、耳聪目明的女人,穿戴打扮起来的时候,老戴着一顶永不改样儿的便帽,帽子上钉着几朵假花儿,还有两个假蝴蝶,说是叫它们在花儿上面翩跹飞动的。在我们这些学童中间,有一种迷信的说法,说这顶便帽,来自法国,并且只有那一国人,手儿巧,才能做出那样的便帽来。不过我个人确实知道的情况是:到了晚上,不论玛克勒姆太太在哪儿出现,那顶便帽也在哪儿出现;遇到玛克勒姆太太要到亲友家赴会坐席的时候,老用一个印度篮子盛着那顶便帽,把它带到那个人家〔9〕;那对蝴蝶,有一种奇巧异能,会永远颤动不停,并且它们也跟蜜蜂一样,善于利用日丽风暖的天气,从博士身上吸精饮露〔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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