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刚一跟我说这个故事的时候,我一点也不信会真有这回事,只认为他说的这个素不相识的人,不过是狄克先生的一种幻觉,也和给他惹出那么些麻烦来的那个倒霉透了的国王是一路货色。但是我细细想了一想以后,我的脑子里就起了一种疑问,是不是有人,有两次之多,当真企图要把可怜的狄克先生,或者用这种企图相威胁,说要把可怜的狄克先生,从我姨婆的翼覆之下劫走,而我姨婆,由于对狄克先生爱护之心太强(这是我从她自己那儿知道的),舍不得狄克先生离开她的翼覆,所以被迫拿出一笔钱来,给狄克先生买清净、安静呢?我自己既然和狄克先生那么亲密,对他的福祸忧乐那么关心,所以就为他担心,替他害怕,认为我那种假设最有可能。因此过了很长的时期,每逢到了星期三,他来看我的日子,我就几乎没有一次不心中忐忑,惟恐他不能像平常那样,坐在驿车的车厢上。但是到了那一天,他却一直照常出现,白发苍苍,满面笑容,心情快活;再也没提起能使我姨婆都害怕的那个人什么话。
这一段时期中的星期三是狄克先生一生之中最快活的日子;而这种日子也绝不是我最不快活的日子。他不久就跟学校里我们这些学童无人不识了;并且,虽然除了放风筝,他没亲身参加过任何别的游戏,他对于一切游戏却都感到兴趣,其兴趣之深,不下于我们这些学生中间的任何一个。有多少次,我看见他,专心一意,看弹石子或抽陀螺的比赛,看的时候脸上带着无法形容的兴趣,看到赢输只差毫发的关键时刻,连气儿都不敢喘!有多少次,在玩兔犬竞走的时候,他站在小丘的高坡上,喊着叫全部运动员加油竞赛,把帽子在他那苍白的头上挥动,完全忘记了殉道者查理王的头,以及与之有关的一切!夏天的时候,有多少次,我看见他在板球场上看板球赛,表现出来,那种时候,就是他最幸福的时候。冬天的时候,有多少次,我看见他站在雪地上和东风里,鼻子都冻紫了,看那些孩子们在冰道上滑动,乐得把他那戴着毛线手套的手直拍!
他这个人,无人不喜欢,他弄个小玩意儿什么的,手头那样灵巧,简直就跟神工鬼斧一样。他能把一个橘子,雕成各式各样的花样,那种巧法,我们连想都无法想起。他能用任何东西,最小的从煮鸡用的细签儿〔1〕起,做出小船儿来。他能用羊膝骨做棋子儿;能用旧纸牌做罗马人的大马车;能用线轴儿做带辐条的车轮子;用旧铁丝做鸟笼子。但是他最拿手的,是用细绳和麦秆做器物。我们大家都深信不疑,只要是用手做得来的,不论是什么,他都能只用这两种东西就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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狄克先生的名声,只限于我们学生中间,为时并不很久。没过几个星期三,斯特朗博士本人跟我打听起狄克先生的情况来,我就把我从我姨婆那儿听来的那些话,都对博士说了;博士听了这些话,对狄克先生感到非常大的兴趣,因此他要我,在狄克先生下次来看我的时候,把狄克先生介绍给他。这个居间牵合的任务我及时做到了;那时博士对狄克先生说,不论多会儿,如果狄克先生来到坎特伯雷,在驿车车站上找不到我,那他就一直地到学校里来好啦,在学校里休息一下,等到我们上午的课上完了。有了博士这番话,过了不久,狄克先生一下驿车,就理所当然地一直来到学校,如果我们的功课完得稍晚一些(星期三上午我们往往如此),就在庭园里溜达着等我:这种做法,不久就成了惯例了。就在庭园里,他和博士那位年轻漂亮的太太认识了(她在这个时期里,比以前面色更加苍白了;同时,我觉得,我自己或者任何别的人,比以前更少见到她了;她也没有以前那样活泼欢乐了,但是她那个漂亮劲儿并不比以前差),以后慢慢地越来越熟起来,因此,到后来,他来到学校,就一直进屋子里面等我。他永远坐在屋里某一个角落那儿某一个凳子上面,因此我们把那个凳子跟着他起了个名字,叫那凳子也是“狄克”。他就坐在那个凳子上,把满是苍苍白发的头往前探着,不管正在进行的是什么课,都非常注意地听,对于他自己没有机会得到的学问,深致钦敬仰慕之意。
这种钦敬仰慕,推而广之,及于博士本人;他认为,无论在哪一个时代里,博士都是思想最精、成就最备的哲学家。有一个很长的时期,狄克先生不脱帽露顶,就不能跟博士说话;即便他们两个都已经成了很熟的朋友了,都在庭园里我们学童叫作是“博士路”的那一面儿一点钟一点钟地一块儿散步了,狄克先生还是每过一会儿就把帽子一摘,来表示他对智慧和学问的尊敬。究竟在什么情况下,博士才开始在这种散步的时候,把那部著名字典的片简断编读给狄克先生听呢,我说不上来,起初的时候,博士也许觉得,读给狄克先生听,也就和读给自己听,完全一样吧。反正,不管怎么,这种散步的时候读字典的片断,也成了一种惯例了。而狄克先生呢,面带得意之色和快乐之感,倾耳静听,从他心里的最深处,相信这部字典,是世界上最令人喜爱的书。
我看到他们两个,在教室的窗户外面,来回地走着——博士面带怡然自得之色微微含笑,有时把手稿一摆,再不就严肃地把脑袋一点,狄克先生就兴味盎然,他那可怜的头脑,实际是不知不觉地附在难字之翼上面,作了逍遥之游,连上帝都不知道飞到哪儿去了——在那种时候,我就觉得,那种光景,从静的方面看,是我从来所见过的赏心乐事之中,最令人赏心的乐事了。我只觉得好像是:他们可以这样走来走去,永远没有走完的时候,而世界可以因之而不定怎么变得好了起来。好像是,世界上一千样喧腾众口的功业,对于全世界,或者对于我自己,都不及这种光景一半那么好。
有一个星期四早晨,在上课之前(因为我们早饭以前有一个钟头的课)我要陪着狄克先生步行着从客店往驿车车站那儿去,我在街上碰到乌利亚。他提醒我,说我曾答应过他,要跟他和他母亲一块吃茶点,请我不要忘了。说完了,又找补了一句(同时把身子歪扭了一下)说,“我本来就没承望你会不失约的,考坡菲少爷,因为俺们太安贱了。”
我对于乌利亚,究竟是喜欢还是厌恶,我还是真没拿好主意。我当时站在街上,面对着他,关于这一点,仍旧还是非常疑惑不定。但是我却觉得,让人认为骄傲,是极大的难堪,因此我就说,只要他一邀我,我就没有不奉扰的。
“哦,要真正是这样,考坡菲少爷,”乌利亚说,“要是你果真并没有因为俺们安贱就不肯来,那你今儿晚上就来,可以不可以?不过要是你因为俺们安贱,不肯赏脸,那我希望,你也不必不好意思,干脆就承认好啦。因为俺们的境遇,是咱们谁都知道的。”
我说,我得跟维克菲先生说一下,如果他没有什么说的——我认为,没有疑问,他不会有什么说的——那我一定很高兴地奉扰。这样一来,那天傍晚六点钟(那天是事务所下班儿早的一天),我就跟乌利亚说,我停当了,可以到他家里去了。
“妈一见你来,一定会觉得骄傲,”我们一块离开事务所的时候,乌利亚说。“或者说,妈一定会觉得骄傲,要是骄傲不算是罪恶〔2〕的话,考坡菲少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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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今天早晨,你可并不在乎地认为我骄傲,”我回答他说。
“哦,哦,没有的话,考坡菲少爷!”乌利亚回答说。“哦,哦,当真没有的话!我这个脑子里,就从来没有过那种想法!要是你认为俺们太安贱,高攀不上你,那我一点也不会认为那是骄傲。因为俺们实在安贱么。”
“你近来时常钻研法律吧?”我要把话题转变一下,所以问。
“哦,考坡菲少爷,”他带出自我贬抑的样子来说,“我就是念一念就是了,谈不上什么钻研。我只是有的时候,晚上跟提得先生在一块儿混一两个钟头就是了。”
“提得不大容易懂吧?”
“提得对我说来,有的时候很难懂,”乌利亚说,“但是他对一个有才气的人,难懂不难懂,我可就不知道了。”
他一面走着,一面用他那瘦骨如柴的右手食指和中指在下颏上弹了一个小小的小调〔3〕,然后又找补了一句,说:
“提得的书里,你知道,有些东西,考坡菲少爷——像拉丁字和拉丁词儿——对于像我这样造诣安贱的读者是要命地难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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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教你拉丁文,你喜欢吗?”我轻快地说,“我就可以一面学,一面很高兴地教你拉丁文。”
“哦,谢谢你啦,考坡菲少爷,”他回答我说,同时把脑袋摇晃。“你自告奋勇要教我,那太好了,但是我可太安贱了,不敢接受你这份好意。”
“你这可净是瞎说,乌利亚!”
“哦,我真得请你原谅我,考坡菲少爷!我真感激你。我可以对你实说,我没有比那个再喜欢的了;但是我可太—太安贱了。像我现在这样,即使免得因为有了学问,把人们惹恼了,就已经有够多的人,因为我安贱,老拿脚踩我了。学问不是我这样人应该有的。像我这样人,最好别想巴高望上。像我这样人,即便能往上进,那他也只能安分守己、甘于安贱,考坡菲少爷!”